寻人启事。
林雨果,男,1985年生人。于1991年7月30日晚上8点半左右在S市火车站走失。走失时身穿蓝白相间色背心,蓝色短裤,白色凉鞋,挂一把水枪。
若有线索,请尽快联系,必有重谢。
联系人:林耀军。
联系电话:*********
桐桐看着手里的一沓子寻人启事,然后摸了摸后脑勺,疼!还是疼。
她将周围散落的寻人启事都捡了起来,而后一张一张规整好,重新放进书包里。这才扶着身后的电线杆慢慢的站了起来,缓了好一会子这才稍微好了一些。
而今是晚上了,她抬起手看了手腕上的电子表。上面显示的是:
1999。8。03。
20:38。
放下手腕,四下里环顾周围的环境,路灯光线昏黄,地面坑坑洼洼,周围的建筑多是两三层的,很偏僻,像是老旧的社区。晚上还不到九点,路上过往的行人便不多了。对面有个推着自行车的人一直朝这边看,他应该是发现这里倒着个人,又担心又不敢上前,怕被讹上吧。
桐桐朝那边欠身致谢,然后朝着远处更明亮的地方走去。
那人目送小姑娘走远,这才骑上自行车:把摩托车骑那么快,跟飞起来似得,怕是急着投胎去的,瞧把人家孩子给撞的。
愣是躺了五六分钟才坐起来!那姑娘他有印象,隔一段时间就来这里贴寻人启事,她家小兄弟丢了,丢了七八年了。
这一片不同以前了,以前这里是热闹。而今呢?都下岗出去打工去了,人也少了。丢了七八年的孩子了,谁也不可能再有印象。便是昨儿瞧见个孩子,今儿也未必就能想得起来。
可这话又咋说呢?丢的是人家的骨,人家的肉,怎么能不找呢?
桐桐慢慢走着,看着墙上,电线杠上贴着的寻人启事。寻人启事上还有一张照片,是一个五六岁孩子的样子,浓眉大眼,一脸调皮的笑意。
走过暗巷子,出来便是一段新修的路。路灯明亮,路面宽阔,绿化的树木和植被也是才栽下的。
桐桐站在路口,朝北去马路空旷,远处一片漆黑。朝南去,城市璀璨,万家灯火。在不远处的东西走向的路上,车辆一辆接着一辆。
这应该是远离了城市中心了。
她朝南走,路牙子上有水,踩过去溅起来,脚面一凉。低头一看,脚上是凉鞋。朝路边一看,环卫工正在给新树浇水,水溢出来了。
她没在意,继续走着。公交站牌边闪出个人影来,抬手撕了什么,边撕边骂着什么。
桐桐走过去看了看,应该是原主一路贴过来的寻人启事。人家负责这里的环境,这东西妨碍市容,被发现了,会扣除他的工资。
见对方手里抓了一把,她上前去:“大叔,给我吧。”
那人看了一眼,全都塞了过来:“不能在这里贴了!再要贴……下次逮住罚款!赶紧走。”
桐桐抓着一把揉的不像样子的寻人启事,往前走着:其实这样确实没用,几乎没有任何的作用。
这一路贴来的全被揭了!
走到与东西路交叉的地方,这边公交车多了,来往不断。
她坐在站牌下的长凳上,看了看表,八点五十四。
还好!115路公交车的末班车是在九点。也许早几分钟,也许晚几分钟。
这么想着,便从包里取钱包。抽出五元来,而后站起身,等着车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