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得有人先表态!既然都等着自己,那就自己先表态。
这篇文章不是写给那些大人们看的,而是写给天下人看的,这里面包括了只开蒙过的贩夫走卒和妇孺,所以,一定得写的天下人,任谁都读的懂。
而且,不用引经据典的阐述法是什么,她就是发出了几问:
第一,诸位身边有没有像是五夫人这样的,在大家眼里的好人坐牢呢?
第一,这些人都有像是金阁老这样的权势背景吗?
第三,这些人的子女中有像是金家五公子这般财力雄厚的人,能为其制造出这么大的舆论吗?
第四,他们犯下的事,会因为特殊的身份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度吗?
这么四个问题,想来都有答案。
这样的人其实很多,只是不为人知而已!他们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谁能为他们奔走相告,他们就是凡夫俗子,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个,仅此而已。
那么再问:这些好人是不是犯罪了?无心之失,是不是‘失’呢?
孩子若是遗失了几个铜板,做父母的还会惩戒,叫他长长教训。学堂里的蒙童奔跑的时候撞倒了前面的同窗,致使同窗摇摇欲坠的乳牙掉了,出血了。先生是不是还得训斥一声冒失,甚至罚站。若是遇到难缠的家长,是不是还得给人家一些赔偿。
同理,无心犯罪,那还是犯罪了。犯罪了,不该惩戒吗?
犯罪的标准是统一的,可好人与坏人的标准是不统一的。若是以大家的理论来,法将不法!你眼里的坏人,他觉得好。若是犯罪之人给了你足够多的银钱,你真的不会改口认为那也是好人吗?
然后再回到五夫人的案子当中:她是无心之失吗?她是无心犯罪的吗?
不是!她是明知而故犯。
那么,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她的初衷是什么,这都不是宽恕她的理由。
若是这个可以宽恕,那么敢问:一个孝子为了叫父母过的好而偷盗,这是不是可以饶恕?两个妇人打架,男人为了保护妻子,将另一个妇人打伤,这是不是不算犯罪?一对做官的父母为了孩子能读更多的学堂,动用权利偷了寒门学子进学的机会,看在爱子心切的份上,这样的父母该不该被原谅?
这些例子里,唯一不同的是:受害者是无辜之人。
那么,当年那些被打劫的|嫖|客犯法了吗?
如果没有,他们就与上面例子上的人没有不同。因为你也不知道孝子的父母是不是好人,你也不知道被丈夫保护的妻子是不是没有道德上的瑕疵,你更不知道那个被抢占名额的寒门学子是不是真的品性高尚。
因此,受害人是什么身份,并不能成为施害者脱罪的理由。
如果上述例子中的施害者都可以被谅解,都可以不用受到惩罚。那么,当年痒辣子所行之事,确实可以斟酌。
那么敢问:你们确定那样的罪行都不用惩罚吗?
稿子送过去,顾玉娘接的。接了当天就出号外单刊!一个时辰之后,报纸就出来了。
金老五拿到报纸几乎不敢相信,他跑回家,将报纸递过去:“爹!林伯爷反对。”
金镇北没看,却心说:她当然会反对!
“可是我四哥没拦着我行此事。”
金镇北叹气:他为甚要拦你?
第一,他普法了;第一,他在帮林叔珩铺路。
林叔珩以前依仗民意行事,而今民意如潮,她又逆民意而行,这能说明很多问题,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