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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6 章 捉虫新人一(第2页)

再低头看看自家号称不爱吃肉的儿子,那半边脸都被油脂糊满了。

莫非,还真是厨子的问题?

算上肖清芳和高程,昔日章县县学的五个人,如今再次聚首,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夜间众人对酒当歌,畅谈理想,十分快意,中间还夹杂着父母们必备的“那谁,上去给你叔伯们背首诗!”

一宿吃得烂醉,次日天色微明才散了。

秦放鹤和孔姿清两个社畜不得安眠,只胡乱在暖阁软榻上挤着眯了会儿,然后就各自洗漱,换过官袍,一起去了翰林院。

众人各自散了,齐振业一家四口去街上逛,翠苗就笑,“如今可算放心了吧?她小秦叔还是那个小秦叔,并不曾变。”

来之前,这厮意外紧张起来,整宿睡不着觉,拉着她说胡话,什么生怕子归和无疑出息了,瞧不上他了云云。

齐振业摇头失笑,“怎么会没变呢?”

不光他们变了,就连自己也变了。

翠苗还是觉得他多心了,“人家不照样同你谈笑风生的?就连我,那几位官太太也不曾嫌弃哩,照样说得有来有往。”

齐振业张张嘴,想说什么,可眼见妻子神色满足,一派欢喜,到底还是咽回去。

罢了。

为什么大家相处得这么融洽,甚至一度会产生比同窗时候更舒适的感觉呢?

用子归以前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他和无疑在向下兼容。

过去几年的分别,足以让大家产生犹如天堑般的鸿沟,也许子归和无疑本人没有注意到,他们其实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官员了,哪怕在老朋友们面前刻意收敛过,但说话、思考的方式习惯,乃至偶尔言谈举止间流露出的细节,恰恰正是曾经齐振业深恶痛绝,如今却求而不得的东西:官威。

对此,齐振业当然不会不高兴。

哦,也不对,或许他有一点不高兴,但不是对子归和无疑,而是对自己。

就像这趟来京城,明面上打着应考的旗号,但齐振业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考不中进士,所以根本不怕和肖清芳等人竞争。

因为真的考不上。

并非他不够努力,而是天分不行。

哪怕再多给他一倍的时间,不行的,就是不行。

天分,就是这么残酷的东西。

翠苗或许不知道,他经常懊恼,甚至曾经怨恨老天,世上聪明人这样多,为何不能再多我一个呢?

眼睁睁看着昔日并肩同行的好友们渐渐登高望远,只有自己原地踏步的滋味,真的很不好受。

齐振业常常会羡慕

他们那样的天分,羡慕他们不点就透,但偏偏无计可施。

他对翠苗说过怕,是真的怕,怕秦放鹤和孔姿清越走越远,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功……

人和人的身份地位差距太大,离得太远,再深重的情谊也会渐渐淡薄。

所以去岁秦放鹤写信来,说想荐他去周幼青手下为官,齐振业马上就答应了。

就算是痴心妄想吧,他还是想挣扎一把,看能不能将这份弥足珍贵的友情延续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来的路上,齐振业仍难免忐忑,可这两天跟朋友们说笑过之后,便迅速释然了。

因为他发现,不光自己怕,那两个朋友也在怕,怕彼此生分了。

正因为珍惜,所以才会怕。

思及此处,齐振业低头看在一旁蹦蹦跳跳的妞妞,“你觉得你小秦叔变了吗?”

“变了呀!”妞妞脱口而出,然后似乎想到什么,竟然罕见地流露出一点害羞,捧着小脸嘿嘿笑道,“变得更好看咧……”

还有御赐的大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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