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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第二十六刀(第6页)

重症室只

能呆二十分钟就得出来,所以许婉心也没法陪丈夫多坐一坐。

出来时连路都走不了,是被保镖搀出来的。

还好有麦德容,也是刚刚遭了大灾的,同病相怜嘛,可以安慰一下她。

梁月伶则要趁空,跟苏琳琅讲点她婆婆的事。

据梁月伶说,许婉心当年也在贺氏工作的,而且是公司的艺术总监,跟贺章的感情也特别好,但就在怀小冰雁时,俩人不知怎的就闹翻了。

然后许婉心退出贺氏,回家,吃斋念佛了,算是貌全神离吧,为了孩子嘛,俩口子才没离婚的。

“你说我婆婆懂艺术?”苏琳琅问。

梁月玲说:“改天我给你找一点许夫人陪我们大boss出席各种宴会的照片你就知道啦,她的穿衣品位和审美叫艺术,冠绝香江的!”

又说:“要不是许夫人突然信佛,孙琳达就是个丑小鸭,给她提鞋都不配的。”

苏琳琅曾是个军人,大老粗,并不懂艺术。

而婆婆,她因为书中剧情,一直认为是个心软又胆小,还没什么主见的人。

难道说她真的懂艺术,而且有审美品味?

当然,关于这个,她马上就知道了。

丈夫成植物人了,也许永远醒不来了,而当丈夫倒下,曾经的一切恩怨,也就烟消云散了。

但是,日子还得过下去,百亿家业可不好守,现在落到了她儿子身上,许婉心就必须撑着站起来,给儿子帮衬。

而贺章在倒下之前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红山半岛。

再有一周就是竞标日了,全港的富豪们蠢蠢欲动,都想将它纳入囊中。

贺朴廷即使重病在身,打着点滴也得去的。

当然,苏琳琅遭老太爷钦点,是他的双目,签支票的双手,得陪他一起去。

许婉心是个清高出尘的艺术家,连家务事都不理,交给下人的,当然也没有揽权,替儿媳出席的心思。

但她上下打量儿媳,却说:“那种场合,琳琅现在的衣服都不行,显不出咱们贺氏的。”

盲人贺朴廷的目光在虚空,说:“以阿妈的意思呢,她该怎么穿?”

关于儿媳妇拿一百万救丈夫,并把他打横扛起出匪窝的事,用贺墨的话说,简直土匪,土匪都不如,那叫□□,总之,就是土匪的祖宗!

可于一个母亲来说,土匪又如何,她救了她的儿子,就是救回了她的命。

那就不是儿媳妇了,而是像冰雁一样,她要当成女儿来对待的。

她说:“要参加公开竞标,除了金池有钱,心中有底,还有一点,就是必须从外在,气势上压倒对手,让标场所有人都知道,咱们志在必得。”

苏琳琅心说,嚯,婆婆果然是懂艺术的,而且是商业艺术。

一行有一行的学问。

看儿媳妇紧致挺拔的身姿,肉嘟嘟的脸蛋儿,许婉心说:“她要穿旗袍的!”

贺朴廷还蛮听老妈的话,

转头看妻子,柔声问:“阿妹有旗袍吗?”

除了适合杀人的阔腿裤和那条高半衩裙,苏琳琅剩下的衣服全是乖乖女型的。

她坦言:“没有。”

许婉心说:“去荣记现裁,挑几种适合琳琅肤色,也抢眼,能显出咱们贺氏的底气和家底的颜色,款式就由琳琅自己挑,多做几套,以后各种各样的竞标会还多着呢,她穿旗袍的地方也多着呢。”

既婆婆这样说,苏琳琅腾的站起来了:“现在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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