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
一只野兔从路边的荒草丛中蹦出来,刚跑出十几米,却忽然随着一声轻“崩”,一头栽倒在了麦苗中,急促的蹬踏着四肢。
崔向东顿时满脸怒气。
你说这个小秘书,怎么就这么手贱呢!?
这可是在开车啊,她怎么就能用无法想象的速度,拿出弹弓和泥丸,在车子和兔子都高速运行中,依旧能精准命中野兔的脑袋呢?
“野兔是招你了,还是惹你了?”
听听刚踩下刹车,崔向东就抬手抽在了她的黑丝右腿上,骂道:“再怎么说,那也是一条小生命。说不定还是个兔妈妈,却被你残忍的杀死!你还有点人味吗?昂?”
“对不起。我手痒没忍住。”
听听的眉梢眼角哆嗦了下,赶紧松开刹车,继续前行:“以后,我再也不打兔子了。”
啪。
又是一巴掌,抽在了黑丝腿上:“停车,把兔子捡回来。它已经被你打死,再被你暴尸荒野。你还有点人味吗?昂?”
你再打我一下,信不信我掰断你的狗爪子?
听听赶紧再次踩刹车,乖乖下车去捡兔子时,心中奶凶奶凶的咆哮。
也后悔,就不该看天气好,就特意换上薄裙子。
这下被大色狼拍在腿上时,疼痛感要比厚裙子增加一大半。
估计腿都被抽红了。
可那又怎么样?
谁让小秘书喜欢被大色狼欺负呢?
不对!
是谁让大色狼手贱呢?
更让听听愤怒的是——
等她把野兔捡回来后,才知道崔向东所谓的不忍心让它暴尸荒野,就是要带回家,晚上炖兔子肉吃。
还得让听听下厨。
还说唯有这样,才能超度这只啃食庄稼才活过冬天的兔子,下辈子不要再当兔子了。
他更是亲自开车,要求听听坐在副驾上,专心致志的“超度”野兔。
如果这一路,听听打不到三只以上的野兔,那就别怪他的大力金刚掌要发威了!
这是个什么臭老板啊?
真以为野兔这玩意,是随处可见的呢?
果然。
车子驶进县城大街上后,瞪大眼睛的听听,也没再看到一只野兔。
只能在车子停在县大院内后,她不情不愿的抬起屁股,等着大色狼练掌。
“抬腚撅臀的,成何体统。”
崔向东冷声训斥了一句,开门下车。
听听那个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