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头瘦如老柴,和卢森的身材有些类似,更为关键的是,他腰间别着一个卢森同款大葫芦,不同的是,他是用剑的。
看着卢森,他轻轻笑了笑,“他每个月都会杀两个锦衣卫,现在是月底了,差不多也是十四个了。”
“他杀得了锦衣卫却未必杀得了我!”
之前说着要偷袭卢森的治安官嚷嚷着,他找了个石头缝隙走了过去,边走边说,“他的人头卖到黑市能卖八百贯,到时候谁也不准跟我抢!”
治安官头头正要呵斥,却被老头伸手拦住。
治安官头头有些不解,“三爷,你也想要杀他?”
唤作三爷的老头摇了摇头,“全天下人都有理由杀他,但我没有理由杀他,只是官杀贼,我们都不用管,这年头,杀不死贼,反而被贼所杀的官还少么?”
他转身坐在一块石头上,大刀阔斧,静静的等着卢森上山。
卢森上了断肠山。
他也看见了三爷。
第一眼,他就看见了三爷垂在裆下的酒壶。
三爷的酒壶写着两个字,老头。
这两个字笔法稚嫩,雕刻的手法也很生疏。
于是卢森把自己的酒壶也提了起来,上面却写着三个字,兔崽子。
笔法老辣,雕刻平滑自然,大师之作。
卢森看了看自己的酒壶,又看了看三爷的酒壶,眼中闪过一丝困惑,“我们是不是认识。”
三爷的笑容消失了。
他陡然皱起了眉头,“你失忆了?”
“失忆了。。。。。。”
卢森叹了口气,神情有些落寞。
江湖人的落寞是常态。
感觉到落寞的时候,也是他们整个人最为松懈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