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凰,我年纪也大了,就不留下贪欢。时候不早,我就先告辞了。”一位老者走过来,笑着朝四小姐挥手。
老者是提惟明的朋友诸葛城;他脚边跟着一只金毛猎犬,是尚尚今日念念不忘的漂亮小狗。
“我知道,父亲说你年底刚做完心脏手术,最近都要早点休息呢!诸葛先生,我就不强留你啦。”提季凰懂事地点头,躬身拍拍金毛猎犬的脑袋,“冰冰今天也超级可爱哦!我们家的尚尚都被你迷住啦!”
冰冰蹭蹭提季凰手腕,欢脱地甩一甩尾巴。
林本格本来只是路过,听到这里,不由愣了一下。
——诸葛先生牵着的那只金毛猎犬,名字叫做冰冰。
「诸葛冰冰」。
“哈哈哈是的,你们家尚尚好像很希望冰冰当他女朋友呢!”诸葛先生大笑,“英资今天跟我提过,之后有机会另约时间,让冰冰和尚尚多在一起玩玩。”
“那尚尚不得高兴坏了。”提季凰大笑,“不过冰冰是大家闺秀,不会嫌弃我们尚尚吧。”
“哪有,尚尚高大威猛,又很活泼可爱!今天冰冰和它玩得很开心呢!”诸葛先生连忙摆手。双方对当事狗相互吹捧一番,眉毛乱飞,活像两位定下儿女亲事的长辈。
而冰冰则乖巧伫立在主人脚边,心无旁骛地吐着舌头,时不时甩甩耳朵。这只名叫诸葛冰冰的金毛猎犬,浑身皮毛金黄闪耀,棕色眸子里水光点点,颈上戴着一圈洁白的珍珠项圈。冰冰举止优雅礼貌,全身上下,连鼻周的绒毛都写满天真可爱。
「——洛尚说,爱妻名叫诸葛冰冰。她戴一条珍珠项链,金色头发,棕色眼睛;她行为举止优雅礼貌,朝气蓬勃,连我看了也觉得十分美丽可爱,挑不出毛病。」
……
……
……这么说当然挑不出毛病了,林本格面无表情地想。
如遭遇了什么晴天霹雳,林少校石化一般僵立在原地,挪不动脚。
他……
他妈的!!!!!!
林本格倒吸一口凉气:他妈的,我竟被提英资骗了。
十七年后在《与洛尚警官二三事》中出场的洛尚「爱妻」,从名字到外形,根本就是提英资以眼前这只金毛猎犬为原型,信手捏造的。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诸葛冰冰」这个女人。
洛尚也并没有展开想象中的「另一段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