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听金金这样说,反倒没有了惊慌,他静静的坐在床上,集中注意力在脑中想着肉仙人:如果我们俩有缘分那就请你现身吧!
阿木想了没多久,随后他便看到在他的床上出现了一个西瓜大小的肉球,肉球的皮肤像人的皮肤一样。
肉球的身体在变形,而且它还会爬行,爬行的时候它的肉身象触角一样,会抓着东西慢慢移动身体。
当它在地上走动的时候,包真的就象一个肉球一样滚来滚去!
这可把金金乐坏了,他跳过去就想去抓肉球玩!
可肉球好象不喜欢他,就滚来滚去让金金抓不到。
阿木道:“肉仙人别调皮了,如果你想寄存在我身上也可以,但是你不要再耍金晶了。“
肉仙人真的很听话,它停了下来,任由金金把它抓起来抱在怀里。
金金道:“师傅,我不瞌睡,我想和肉仙人玩一会儿。“
阿木知道这个肉仙人已经把他和金金都接受了,于是阿木笑了笑道:“你们到哪儿去玩都可以,只是别打扰我,我现在要休息了。“
金金道:“师傅,知道啦,我们就玩一会儿,玩一会儿就睡觉!“
阿木道:“好吧,你们两个想怎么玩怎么玩,我不休息不行,我现在吹灯了,你们两个玩吧。″
第二天,听说肉仙人跟了阿木。无影乐坏了
无影觉着肉仙人好玩,但是肉仙人却不喜欢无影。
因为无影老是挠它的痒痒,让他笑的停不下来,弄的它是又乐又气。
阿木得了肉仙人,班大武丢了肉仙人。
趁着班大武他们还没有发现,阿木他们几人赶紧乘马车溜出了胡杨河镇。
混在好多前往鸣月山的马车队中,阿木他们两辆马车一路往前急行。
幸亏在镇上买好了酒肉、酱菜、胡饼,又准备了一些水,所以虽然一路没有停车,但是几个人却没有饿肚子。
急赶慢赶,在又走了一天之后,他们已经远远的可以看到鸣月山了。
此时天近黄昏,前方出现了一个小镇,阿木让马夫赶车进镇。
小镇叫沙雁镇。
阿木找了一家叫百客来的客栈住了下来。
在店内住下之后,阿木穿着道服太显眼,于是无影自高奋勇,她要穿着一身男装出去到镇上探查情况。
现在他们几个人,在黑森林探险团都比较出名,人越多到街上去越容易被认出来。
女扮男装的无影上街探查情况这比较合适,也更安全。
女扮男装的无影感觉更加比较自信,她相信就是遇到了黑森林探险团的那些人,他们也不一定一眼就能认出自己。
有了这些底气,所以她到了街上以后就到处溜达。
她发现这个镇子不大,但是东西比较长,而在镇北通往鸣月山的路上,还有一条大河。要想过河必须靠坐船摆渡过去,因为没有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