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静峰的手机是单位配发的,设有定位系统。民警循线追到一家手机维修店,从老板那里获知嫌疑人大致的体貌特征。
同时,根据案发现场周边的道路监控,很快就在郊区的一家出租屋内擒获了嫌疑人王松维。他28岁,无业。
作为市委书记,张峰当然关心这起案件的侦查、审讯工作。
这桩命案首先是定罪问题,东华市公安局移送的罪名是“抢劫”,依据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现场勘验记录和审讯、辨认录像,刑警认为嫌疑人王松维杀人纯粹是为了“谋财”。
然而,东华市检察院则认为,王松维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尽管他在侦查阶段承认抢劫,但在此后几份笔录里,都否认了这种说法,而且从王松维的下刀位置足以判断发生死亡后果。
同时,在案卷材料中,有多位证人表示王松维经济拮据,曾多次向自己借钱,房东也说他长期拖欠租金,但这些情况与嫌疑人的杀人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虽然作案时间发生在夜晚,绿化带也确实存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但是根据王松维的供述可以确定,他下刀的位置全部集中在被害人的头部,而且力度很大。
按照常识,单纯抢劫的话,完全没有必要下如此死手,那么真实原因是什么?
第789章重新进行提审
一般都知道,一个成年人持尖刀大力刺切被害人头部,自己是足以判断会发生死亡后果的,因此,东华市检察院负责批捕的检察官陈立波认为该案应被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并非“抢劫罪”。
其次,王松维的供述不稳定。单单是作案工具的来源,就有两个版本。
由于规定命案必破,刑警加强突击审讯,王松维始终坚称那把尖刀是他在城郊花园广场的草坛里捡的。
后来进行测谎,他又说:“我现在跟你们说实话,那把刀是我在大卖场里面买的,因为鲍叔他老婆(叶霖)催我还钱,我压根就没钱还。”
“她威胁我说要叫人来收拾我,我怕她真的去找,路过一个卖场的时候,我进去闲逛了十几分钟,正好看到那里有卖刀的,就顺便买了一把。刀不算很长,20厘米不到,我平常在藏在衣服里面,用来防身。”
王松维向刑警交代杀人过程时,说自己买刀的时候完全没有想过要抢鲍叔的钱,更没想过要杀掉他,后来见到他的时候才想到抢东西。
不过,后来,王松维又马上翻供,反复称自己与被害人积怨已久,由于自己欠了钱和人情,只得选择忍气吞声。
他在作案当晚“偶遇”被害人,肩膀被碰擦了一下,紧接着又被痛斥一顿,便起了杀意。
为了弄清背后的真相,陈立波列了两套讯问方案,驱车赶赴市看守所,讯问嫌疑人。
看守所灰色的大门上装饰着一颗颗圆润的乳钉纹,在太阳的照射下或明或暗。所内温度比外面低,高墙外的光线斜斜地射入,在每个人的身上画出一道道清晰的明暗交界线。
很快,第三监区的一个犯人走了过来,其他犯人都穿着蓝色号服,而他穿的是黄色的。
走到监门附近,藏在阴影里的面部轮廓变得明晰,指挥室门前的管教朝他大声嚷:“叫什么名字?”
“王松维。”
他的声音很轻。
张峰对于官员被害的案件十分关心,到底是工作原因引起还是私人恩怨引起?
再说现在他听说了东华市公安局与东华市检察院对于嫌疑人罪名定性不一,虽说领导干部不能干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但他现在需要去实地查看审讯情况。
看守所提审室装有单向玻璃,也就是说,外面的人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况,而里面的人却看不到外面的人员。
王松维个头很高,肥大的橘黄色号服正好合身,他走在监区的走廊里,拖行的脚镣在地上撞出刺耳的闷响,这是重刑犯特有的声音。
张峰在看守所所长的陪同下,看到王松维被带进讯问室,他拉开黑色铁椅上的桌板,把自己放进去,动作非常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