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小金宝
“那时候不叫南京路,叫大马路。事情有一半就生在大马路旁边。要我说,我还是喜欢上海的那些旧名字,一开口就是大上海的味道。有些东西新的招人喜欢,有些就不一样了。
就说名字,不管是人名还是地名,总是旧的好。旧的有意思,有嚼头,见得了世面。旧名字不显山不露水,风风雨雨、朝朝代代全在里头,掐一掐全是故事。名字一换香火就断了,听在耳朵里再也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是怎么到上海来的?全是命。你要相信命。多少人在做上海梦,他们的梦埋进了黄土,深更半夜变成了鬼火还在往上海冲。
可我十四岁就成‘小赤佬’了。叫‘赤佬’是上海骂人的话,不好听。话要反过来说,你不到上海你能成为小赤佬?谁不想上大上海?十里洋场呐!可你来得了吗?来不了。老天爷不给你洋饭碗,你来了也活不下去,你连路都不会走。
那时候上海人是怎么说的?‘汽车当中走,马路如虎口。’喇叭一响,你还没有还过神来,汽车的前轮就把你吞了,后轮子再慢慢把你屙出来。你的小命就让老虎吃掉喽。
我扯远了。上了岁数就这样,说出去的话撒大网都捞不回来——我怎么来到大上海的?还不就是那个女人。”
钱家文保持着一个姿势,一动不动的往下读。
才只是读几行,他便这篇小说那细腻如钩的文笔勾了进去。
光是第一章的一万多字,钱家文就看了将近半个小时。
没办法,语言太妙,金句太多,以至于某些段落他要反复观摩。
比如介绍全文的女主角小金宝,江弦尖酸而刻薄的评价说:“男人越是有了身份、有了地位就越是贱,人人顺着他,他觉得没劲,有人敢对他横着过来,他反而上瘾了。男人就希望天下的女人都像螃蟹,横着冲了他过来。”
这读起来就有了一种《铜钱街》的味道,作者时时刻刻都在毒舌的嘲讽。
这也很符合上海的戏谑味儿,阅读起来,自身仿佛也身处那充满诱惑的氛围之中,周围紫色金光、琉靡莹莹、韵味醇厚。
下文仍旧保持了前文的风格。
小金宝这个舞女,她不是唐老爷的妻,也不是妾,老爷只是花钱包了她。
这么多年来,小金宝一直叫喊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贴身丫头,换掉五六个,没一个合她的意,最后唐老爷无奈,只好照她的意思,给她找了个“小公鸡”,也就是“我”——唐臭蛋。
“我”来上海,原本想伺候老爷,结果被二管家带到小金宝身边,第一章讲的就是这个,短短一章,江弦写了很多角色,唐老爷、二管家、小金宝、女佣人。
唐老爷是上海帮会头子,女佣人是个舌头被割了的马脸女人。
相对而言,二管家和小金宝两个人让钱家文印象更深刻。
二管家是个人精,是唐臭蛋的二叔,伺候人的本事他信手拈来。
至于小金宝这个舞女。
钱家文光是看着都有点血脉喷张。
江弦太会写女人了,他把小金宝媚到骨子里那个感觉完全写出来了。
[她的长歪在一边,零零挂挂,在一阵欢呼中,她把两片红唇就到麦克风前。
她的歌声和她的腰肢一样摇摆不定,歌词我听不清楚,只有一句有个大概,“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
这句话小金宝唱了十几遍,整个大厅里就听见她一个人在哼,“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
小金宝这个角色,举手投足之间都是狐狸精一样的骚媚劲儿,她也真跟狐狸精似得机灵到骨子里,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可江弦着墨的时候,毫不吝啬的说她蠢,直接将悲剧色彩赋予了她,说她就是命好,别人作践她,她自己也作践自己,但这些都没事,一有人对她好,灭顶之灾就来了,她就这个命。
钱家文既然任职文艺部编辑,自身文学素质当然不低。
在他简单阅读过开头章以后,江弦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篇小说给他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有很强的通俗文学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