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给你念。”张守仁坐在床边,脸红扑扑的,就好像刚喝了两斤二锅头。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陈珞早已习惯张守仁这样,无奈的静静听着张守仁给她大声朗读手稿里的段落。
慢慢的,她听了进去。
陈珞并不知道小说内容,但听了这些句子,只是觉得这应该是一部通篇烧着大火的小说。
这文字太烈了!
烈到陈珞见过的其他文字都无法与之匹敌。
听到后面,她脑海中只有一个画面:
血红的高粱,血红的土壤,血红的酒,血红的人,血红的太阳。
陈珞相信,如果江弦会画画,必然也会是个大家。
他把小说的句子写的明媚而厚重,鲜亮而沉郁,大把大把肆无忌惮地涂抹这些色彩。
张守仁把整篇稿子给陈珞读完,心里的火也终于烧完了,可是余烬的余热又让他一阵依恋不舍,捧着这厚厚一摞稿子,久久的爱抚细琢。
“唉。”他长长的叹一口气。
陈珞打个哈欠,“碰到好稿子了,你叹什么气啊。”
张守仁没有说话,他默默起身,在房间里背手踱步,踱了好几圈,最后像是碰到什么令人气恼的事情,垂头丧气的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唉!这绝对能成一部经典啊!”
“这还不好?”陈珞不理解,“叹什么气?”
张守仁把手一摊,“可是、可是江弦已经把这稿子给了《人民文学》。”
“我说呢。”
陈珞哑然失笑,“合着你审了一晚上,都不是给你们《十月》的稿子。”
张守仁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
“你懂什么,以我和江弦的交情,帮他看看咋了。”
他说着说着,忽然生出一种感觉。
读江弦的稿子,像极了和魔鬼博弈,在试探着自己的人性底线,一个不小心,就会打开内心贪婪的口子。
白天他和江弦做出承诺的时候,心里一阵轻松。
可到了这会儿,他已经忍不住的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话说的那么满。
“唉,这比当柳下惠都难。”
张守仁打一盆水,擦了把脸,提醒着自己不要越界。
可是想着想着,目光就移到了桌上的《红高粱》上。
最后只好把桌上《红高粱》的稿子推更远一些。
躺倒在床上,捂住耳朵、闭上眼睛,尽量不去想这稿子,计划着明天一起来就把稿子给江弦送回去。
此刻,距离天亮已经没有多久时间了。
不过对于张守仁来说。
这一夜,很难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