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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2页)

某一次恰巧被正妻碰见,尽管媚姨当时在疯狂反抗,但正妻仍认为是她勾引了自己的丈夫,把她打得奄奄一息,转手将她卖进了城寨当小姐。

眼见马上要被迫接客,媚姨想逃,不幸却被抓住,手脚被吊了起来,饿了几天几夜,此时碰到了一位烂佬。这家伙见媚姨长得漂亮,又听见老板说她是刚收过来的妞,便花了一笔钱,带她出去。从此她成了烂佬养在日租公寓的工具,糟糕的是还怀孕了。

她不想要这孩子,但烂佬正妻一直没生养,威胁她,如果孩子没了,要将她重新弄回城寨,让她生不如死。

媚姨摆脱不了烂佬,为了活下去,只得硬头皮将孩子给生了下来。

可在孩子刚出生一个月,烂佬因为社团争斗,被人给弄死,她一个人带着出生便患了重病的孩子艰难生活。

直到某天,她在大街上遇见了一位浑身是伤的男人。

他是我父亲。

我父亲当年一路追着小辫子,来到了港市。

小辫子极为害怕,为了自保,跑港市后投奔了一位朋友,加入了字头,名字叫连合。

我父亲胆子也大,孤身一人硬闯了进去,却被连合的人一齐给砍了出来。

媚姨好心救了我父亲。

我父亲伤好之后,考虑到有连合撑腰,永远都不可能揪出当缩头乌龟的小辫子,他转身投了连合的死对头安兴,也就是汗巾豹当头马的字头。

那一年,我父亲与汗巾豹联手做事,替安兴立下了汗马功劳,打出好大的名头,逐渐取得了安兴老板信任。

他们去连合插旗了!

一举将连合控制的场子全给夺了过来,连合顿时作鸟兽散。

我父亲与汗巾豹追着如丧家之犬的小辫子,准备手刃了他。

小辫子逃无可逃,躲进了城寨。

为了活命,这王八犊子以一样东西作为投名状,拜了城寨拳台的大姐大刘震云。

听到这里。

我脑瓜子嗡嗡响。

“小辫子用来当投名状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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