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察院是监察机构”
赵贞吉听到朱翊钧听到都察院,眼睛一亮。
“说是风闻言事,互相弹劾,查实属实者嘉奖,不实者不罚。居然还是广开言路的典范。朕觉得着实可笑。
不是笑风闻言事,而是你言事没有是非对错标准,全凭所谓道德和心中恶爱,这不是瞎扯吗?
道德是每个人主观评判,对别人是罪大恶极,绝不宽恕。跟自己相关就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久而久之就成了党争攻讦,却跟除弊纠错毫无关系了,脱离了监察本责。”
赵贞吉问道:“陛下圣明,臣也觉得都察院行使监察权,当以律法条例为准绳,对则宣扬,错则纠劾。”
“大洲先生说得对。都察院行使监察权,是替朕,代朝廷守住最重要的一道大门,律法条例就是开启这扇大门的钥匙。”
胡宗宪忍不住问道:“陛下,以律法条例为准绳,可是我朝的律法条例,有些粗糙。”
何止是粗糙,简直是粗犷!
更可气的是太祖皇帝定下这些律法后,还得意洋洋地说,朕制定的律法十分完美,千世万代都可用,不准改!
可是到如今,事实上不知改了多少。
于是沿袭的祖制,历代皇帝改来改去的律法,混在一起,就跟一大团麻花一样。对于文官们来说,方便浑水摸鱼。
遇到什么事,挥特长,在故纸堆里使劲地找,找到利于他们的条款,这是祖制啊,必须遵循。
旁人包括皇帝都只能干瞪眼。
在故纸堆里寻章摘句,谁干得这些进士出身的翰林文官们啊!
朱翊钧说道:“汝贞先生说得是,所以我们必须要改。
先皇登大宝之初,朕以太子之位秉政,让人整理编修大明律法,编为《宪》、《国》、《民》、《刑》、《商》、《范》六律,三年过去,只完成了一小部分。
以制管人,以法治国,就得先有法制。六律就是律法条例。朕即位后,决定加快编写。
正好内阁、六部诸寺总辞职,朕请石麓公专职编修六律。
专设律政院,请石麓公总领院事,领着一众律政大夫,专心编修六律。
石麓公渊学宏才、中正持平,志切协恭、诚存体国。为元辅时,上成君德,中协寮友,下辑庶司,寅恭匪懈,默辅升平之治。”
怎么?
前内阁辅李春芳还要被留用?
还给他专设了一个律政院,专事编修六律。
那主持新政改革的张居正怎么办?
一山难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前元辅辞职后,一般都是告老还乡,严嵩、徐阶等人都是如此。李春芳却被留在京城里。
这个消息过于震撼,众人一时反应不过来。
亭子里一片寂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