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一件难以看穿的事情,毕竟他们展现出了不少的破绽。可是为什么,这么明显的破绽,他会发现不了?!是刚刚太过轻易的胜利让他失去了冷静,还是和‘杰森’的分别让他心神恍惚……实际上,这两种都有,可却不是最主要的。失去了记忆的杰森,也失去了从小生活在犯罪巷中养成的警惕。他从坟墓中爬出来,忘记了一切,就像是一个婴儿一样重新接触这个世界。然后他遇到的将那个黑帮的后续事情处理完之后,杰森选择了带着爱丽丝离开这座城市。哪怕那个黑帮已经无法威胁到他们了,但是杰森依旧做出了这个决定。爱丽丝的身体已经治疗的差不多了,而这并不是一座适宜居住的城市。要是只有杰森一个人的话,哪怕是哥谭那种地方他也可以活的风生水起。但是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孩子,这就导致了诸如哥谭、纽约这种事故多发城市,被杰森排除在了定居地之外。选了半天之后,杰森最终决定带着爱丽丝去中心城。那座反派自有规矩,不伤害孩子的城市。在收拾行李的时候,他拿起背包时,一本厚厚的书通过没有拉上的拉链掉了出来。杰森俯身将书捡起,《圣经》二字映入眼帘。奇怪,他有这本书吗?当杰森随手翻开书本后,一阵剧烈的疼痛席卷了他的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