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可能是对兇案现场忌讳,也可能是对嫌犯家属有惧怕,他们站得比较远,偶尔议论两句声音也很小。
岑安锦慢慢从坡上走下来,已经挑中想要的聊天对象——一个站在前面第二排边上,边看热闹还边用粉色的线纳鞋垫的大姐。
走到大姐身边的时候,岑安锦也不知道怎麽回事,脚下一滑,眼看要摔倒。
大姐下意识扶了她一把。
忙乱中人倒是扶起来了,手上的针却在岑安锦手指上戳了下。
岑安锦“嘶”了一声,捏着手指一挤,一颗豆大的血珠就冒了出来。
原身从小不干活,也不爱出门玩,又是天生冷白皮,那手指就像刚剥开的葱白芯,又白又嫩,衬得那血珠越发醒目。
“哎呀,对不住。”大姐一下不好意思起来。
“没事,不怪你。你帮了我,我要跟你说谢谢。”岑安锦拿出手帕将血珠抹去,低着头道,“怪我最近太倒霉。”
说着,眼眶就红了,一颗豆大的泪珠挂在长睫毛上欲落未落。
长得好看的人,本就更容易让人産生好感,大姐见状,一颗心又软了两分。
岑安锦却深吸一口气,将眼泪憋回去,嘴角弯起浅浅的弧度,看向她手里的鞋垫:“姐你的手真巧,这鞋垫绣得好好看。”
“这还好看啊?”大姐笑道,“我妈总说我这像狗爬的。”
“我在街上买的那些,都比不上你绣的。说明姐你是个优秀的人,阿姨才对你期望高。”岑安锦扭头去找冯香梅,看她已经跟人聊上了,“我妈……”
后面就迟迟没再说下去。
“那是你后妈?”大姐试探着问。
兇杀案已经发生七天,无论是关于受害者、还是嫌犯的消息,村子里早已经传了无数个版本。
“是。”岑安锦点点头,又急忙道,“不过我后妈很好。”
“那为啥没怎麽见你去赶过集啊?”大姐自以为看穿了真相。
毕竟这里是梨花沟赶集的必经之路,村民们见岑大山最多,冯香梅也见过,岑安锦却脸生得很。
岑安锦说:“我不爱出门。”
原身这体质,三步一喘,走十几里山路能累个半死,是真不爱出门。
但是对平常没什麽娱乐活动的村民来说,赶集能看热闹、听新闻、长见识,没人不愿意去。
大姐不能理解,只认为岑安锦是不敢说实话。想到自己的女儿,看岑安锦的眼神越发怜悯。
“这次要不是为了我爸,我也不会出门。”岑安锦紧接着又道,“别人可能不信,但我知道,我爸肯定没杀人。”
“可是,你又能做什麽呢?”大姐叹了口气。
“我也不知道,尽人事听天命吧。”岑安锦看着她,“不过,有一点我一直很奇怪,就算何家住得远一些,但是他家四口人,兇案发生的时候也还不到睡觉的时间,兇手不可能一刀砍死四个吧?他们不呼救吗?村子里其他人就没听到动静?连狗都没叫几声?”
“刚好是做晚饭的时候,大家都在忙,没听到也正常。”大姐脱口道,“再说了,他家有动静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