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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篇日记(第3页)

她的英语说得一点都不好,为了更好的学□□是一边干活一边碎碎念,因为这个原因,我当初学说话才那么方便。

我现在已经知道了,大人们说的语言叫做英语。

艾丽莎虽然暂时英语学得不怎么样,但其实她是个很聪明的姑娘,不然我那个精明的母亲也不会雇佣她。

她不仅烧的一手好菜,做事手脚勤快,还非常会察言观色。

艾丽莎其实才是第一个摸清楚了如何让我记住别人规律的那个人。

安娜姨妈是误打误撞,我父母则是照着重做一遍,而艾丽莎则是碎碎念着“微笑”和“全真名”两个条件,完完整整的向我自我介绍了一遍。而且,她说全真名的时候,用的是古巴语。

我听不懂古巴语,却真的记住了她。

我自己都不知道的隐藏条件,她却找到了。

我要在日记里再感叹一句,她真的是个聪明的姑娘。

所以白天的时候安娜姨妈不在,她来照顾我,我也是能接受的。

今天除了安娜姨妈要出去工作的噩耗,我还有一个令人不开心的消息要记下来。

我刚跑去姨妈的卧室问她了,能不能这种不开心的事情不要记下来,她让我自己做决定。

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记下来吧。

毕竟,这件事大概是无法避免的。与其明天突然接受噩耗,悲伤两次,不如记下来免得明天措手不及。

安娜姨妈笑话我要记下这件事的理由,还说悲伤两次真的是一个有趣的想法。

我决定今天都不和她说话了。

同一件事怎么就不能悲伤两次了。

尽管今天的悲伤明天我就会忘记,但是并不代表这次悲伤不存在,我是确确实实悲伤过的,而如果不记下来,明天听到这个消息,我一定还会再悲伤一次。

所以算两次并没有错。

是的,明天我要去考试了。

一家私立学校,哪怕只是幼学班,想要进去也是要考试的。

别以为我不知道考试是什么,我查过字典了。

另外,我终于知道我今年几岁了。

本来我并没有介意这个小问题,不过艾丽莎听到我问为什么要去上学的时候,发现我不记得自己的出生日期,顿时大惊失色。

在古巴,出生日期是很重要的东西,每个人都必须要牢牢记住。

我,诺曼·奥尔德里奇,出生1981年7月7日,今年刚好4岁,嗯,还差两个月。

今天的事情写的差不多了,很晚了,要睡觉。

希望明天的考试不会太难,最重要的,别出到我从来都不记得的东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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