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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70(第4页)

他们从演绎法谈到犯罪心理,一个坚持追踪蛛丝马迹就能让真凶无所遁形,一个认为根据凶手犯罪模式以犯罪心理学侧写凶手画像能更快速的抓到凶手减少伤亡。然后一个迅速反驳,人类的复杂根本不可能被语言所概括,犯罪者的性格更是千奇百怪难以捉摸,依靠侧写抓捕凶手不过是碰运气,另一个同样不敢苟同,演绎法的确是破案的辅助手段之一,但是它对执行者的素质要求太高,不仅需要最顶尖的观察力敏锐度,还对各种知识都有着庞大的需求量,根本无法推广开来。

嗯,如果我不是知道斯潘塞的确是福尔摩斯的迷弟,我真的会以为他是在针锋相对。如果我不是知道眼前这个语速和斯潘塞可堪一战的卷发男子是福尔摩斯,我真的会以为他是哪个幼稚园跑出来的中二病。

“你们幼稚不幼稚啊!”我忍不住吐槽了,讨论点有营养的,好不好。

可惜,没有人睬我。

并且他们已经把交锋内容从彼此对破案手段的使用上转变为了对彼此的‘推理’上了。

“从你房间凌乱的摆设来看,你的自理能力很差,但是厨房却很整洁。这说明你有一位很关心你的同居室友。嗯,这是废话,这个人当然是华生医生。他既然和你同居,自然会帮忙收拾客厅和房间,但这里却依旧凌乱。这说明,你面对他人的辛苦劳动成果不懂珍惜,反倒是肆意破坏。这些都从侧面反应出,你很依赖他,不仅依赖他给你带来的帮助,还依赖他对你的包容和信任。而有耐心将厨房收拾的很干净的人,性格都很温和,这么温和的人你在相处过程中都不懂如何相处,只会以破坏的方式来取得关注,你在社交方面的能力恐怕已经低到令人不忍直视了。”

喂喂喂斯潘塞,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你的偶像,不是什么仇人,用词不要这么刺心。

感觉自己最近的直接并没有出现错误,我们家可爱的小布丁不知道什么时候越变越腹黑毒舌了。以前他还只是天然黑,现在也只有那一张脸会显得呆萌。

然而斯潘塞心理侧写还没有结束。

“行事不考虑他人感受,这说明你个性很任性。别说情商低、社交障碍这种,就像过去的我,的确不懂怎么和其他人交流,但是我却懂得怎么行事不会让其他人难受,你只是单纯的很任性而已。”

“个性如此任性,行事不考虑后果,必然是自幼家庭和睦,头顶上有人关心宠爱,才会养出你的这份肆意妄为。你拒绝和普通人沟通交流,不仅仅是因为你的智商比他人更高,觉得他们难以沟通,天性不合群,更有可能是受幼年身边亲密人的影响。他的理念和行事风格给你带来了一份阴影,但偏偏他也是最宠爱你的人。你们彼此的个性掌控欲都很强,也因此彼此冲突不断。宠爱、受制、关心、掌控,以上种种才会铸造一个如此的你。他是谁?是你的父母?祖父祖母?叔伯姑嫂?”

我能感觉到,斯潘塞的所有侧写都来自于他根据现场信息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毕竟在原著中,是很少提起夏洛克本身的信息的,而且二次元和三次元的差距实在很大,斯潘塞不可能根据不知道是不是符合现在情景的‘存在误差的情报’来解读如今二十一世纪伦敦的夏洛克。

但,我恨不得拉住斯潘塞,有你这么刺激人的么。小心到头来跌个跟头彻底翻船。其实在看到眼前这位福尔摩斯的第一眼,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好像一只卷毛黑猫哦,高傲、聪明、任性,但也记仇的!

不知道以上的侧写中哪一条刺激到了夏洛克,他连脸上那敷衍的假笑都不挂了,彻底火力全开。

“你的袖口沾了一丝酒渍,昨天去过酒吧,并且还担任了调酒师,这种痕迹,是调酒器里的酒不小心洒出来形成的。而今天,没有更换就穿着这样的衣服出门,你们的经济条件很窘迫。这可真是奇怪,两个来自美国的远方客人,却落魄到在酒吧里打工,居然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你们不是偷渡客就是通缉犯,一个美利坚官方人员成为了通缉犯?这可真是最好笑的笑话。”

“虽然穿着沾了酒渍的衣服,但是你全身上下却很整齐,领带、手表等等都很利落,甚至衣服上没有一丝褶皱。这说明你在美利坚的生活比较舒适,虽然有受训的痕迹,但是反应力比真正的特工甚至是警察都还差点,所以你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间谍。”

“你们两个人的站的距离非常接近,甚至连身上的味道都很相似。是一种淡淡的酒精的味道,并不是在酒吧沾到的,而是这位实验员常年泡在实验室里才有的。你们是情侣吧。”

“越看你们,你们身上的秘密越多。”说到这里的时候,夏洛克原本那一点点怒气彻底没了,相反,整个人都兴致勃□□来。

我有些恍然,原著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也是这样,精力充沛到无处发泄,对这个世界的神秘未知永远充满了好奇,特别是这个谜题是存在于人身上时。

而现在,我们成为了夏洛克心目中最佳的谜题,他一定会追查到底,直到把我们所有的秘密都找出来。

我也开始兴奋了。

但我兴奋的点和斯潘塞并不一样。

他爱福尔摩斯的聪明,喜欢与他交锋,和这样一个人沟通与其他人哪怕是我是托尼是谢尔顿都不一样。他与我是心有灵犀彼此太了解,与托尼和谢尔顿是专业领域相同志同道合,但与夏洛克,则是与旗鼓相当对手博弈的刺激以及彼此永不屈服的惺惺相惜。

可我不一样。

我就喜欢掐灭这种浪费时间精力没什么意义的兴奋点。想解开秘密,好啊,我直接告诉你。

嗯,看你不开心,我就开心了。

所以我直接说:“别猜了,我们来自于巫师界,美国巫师界。”

对不起,梅林——哦,这位历史中的人物是巫师们的‘上帝’,不知道亚瑟王对于巫师们来说又到底是什么——暂时借你名头一用。

第163章悬幻旅行日志(四)

“别猜了,我们来自于巫师界,美国巫师界。”

“很惊讶?”看着夏洛克高高挑起的眉,我问。

但实际上,被惊住的不仅仅是夏洛克,还有根本没和我串好词的斯潘塞,他眼睛睁的圆溜溜的,有了一些童年时候的影子。

哈哈,已经好久都没见到他这幅表情了。

我甚至能想象出他现在心里在嘀咕什么:“我们根本不是巫师,不仅不会巫术就连巫师界到底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撒这种一下子就被拆穿的谎言,真是令人捉急。”

嗯……总感觉越变越腹黑的不仅仅是斯潘塞,我自己也有点奇怪,比如爱好看男朋友变脸,期待他各种奇妙表情什么的。

果然,是怀念小时候的那个小蜜糖了吧。

面对我看似反问实则略带嘲讽的话语,夏洛克却并不在意,他更在意的是,在我们是巫师这个前提条件下,他对我们的演绎到底对了几分。

至于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他面前这两个到底是不是巫师,这个人居然自动自的把这个信息归于了真实的,一点都没考虑我是不是在撒谎。不知道是对自己的观察能力非常自信,还是很信任我和斯潘塞的品格。

总之,意外有些单纯呢。

“无论你们是不是巫师,我的推理一定没有错。”夏洛克自信反驳:“不过,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你们身上的Aberbie&Fitch是好几年前的旧款。挑这家的衣服说明你们在美国并不缺钱,对衣服也比较讲究,但是却使用旧款,是因为由于某种原因你们和现实社会脱节了。巫师,巫师,你们身上好几处不协调的地方,就是因为你们是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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