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律师行业内卷现状!收购鸿誉律所!
柳凤山、周建军、郭树达对苏扬还是比较有好感的。
不为别的,范金定告诉他们,苏扬不仅有钱,还非常有能力!
他拥有五家公司,手下员工数量过两千人,而且对员工相当大方。
一位有钱,有能力,又对员工大方的实力大股东,他们还是比较欢迎的。
而且苏扬给他们的第一印象也比较好,不像那种霸道专横的人!
苏扬跟徐鸿誉大致聊了一下,徐鸿誉的确是有意出售手上律所股份。
双方虽然在价格上没有达成意见,但已经可以磋商。
随后,徐鸿誉和柳凤山又带着苏扬、范金定两人参观了鸿誉律所,见到了鸿誉律事务所几位执业律师。
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工资结构是比较复杂的。
一般分为工资制、提成制、包干制或者合伙人制。
在工资制中,律师类似于公司的员工,领取固定工资和可能的提成。
律师事务所负责分配案件给律师,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和运营成本。
律师按照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出庭,完成法律服务工作。
此种模式下,律师费主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再按照内部工资制度分配给律师。
这正是鸿誉律师事务所采取的制度。
提成制类似于挂靠关系,律师自主承接案件,律师事务所不直接分配案件。
律师在赚取利润后,与律师事务所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分成比例通常是律师拿小头(如3o%或2o%),律师事务所拿大头(如7o%或8o%)。
这种模式下,律师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和收益权。
但同时也承担更高的风险。
包干制,就是律师事务所会核算出日常运营的费用,包括房租、行政费用等,并由律师一次性支付。
支付的费用可能按照律师人数平均分摊,即所谓的人头费。
在此之后,律师所收取的律师费中,除去已支付的日常运营费用部分,剩余部分可能归律师所有或再与律所进行分成。
最后就是比较常见的合伙人制,资深律师可能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作为合伙人,他们不仅参与律师事务所的收益分配,还共同承担律所的运营风险和决策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收益分配通常根据合伙协议来确定,可能涉及多个复杂因素,如出资比例、业务贡献等。
鸿誉律师事务所除了给律师工资以外,律师还有其他绩效、奖金、津贴补助等收入。
鸿誉律所中,厉害的律师年收入也能过百万。
其他中层律师年收入在十几万、几十万不等。
青年律师收入就比较差,但比其他律所的青年律师,处境要好不少。
苏扬也是知道国内律师行业大概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