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是个人声鼎沸、肮脏、拥挤的地方。
即便天色已黑,这里却依然人头攒动。
能听到喝骂声,吃饭声以及一些古怪的声音。
许多人对赵传薪投来好奇的目光,因为他穿的过于光鲜了。
在这里但凡是穿着光鲜的,必然是洋人。
这时候,一个弯的胡子都翘起来的壮硕白人,两根拇指弹着有弹力的背带,堵住了赵传薪的去路。
“嘿,你要去哪?”
“回家。”
“我没见过你。”
“你说对了。”
白人壮汉愣了一下。
“嘿,如果是新来的,需要向我报备。”
说着,向前一步,伸手要去抓赵传薪的大衣领子。
此时,已然有一群华人围观看热闹。
赵传薪挺恼火的。
这里人多建筑杂乱,他想隐蔽行事都不行。
看白人壮汉倨傲的态度,并且想要动粗,他直接掰住对方的食指,往后一按。
“啊……”
十指连心,掰手指头这个招数相当好用。壮汉的腰一扭,身体矮了半头。
赵传薪趁机松手,两手按住对方的脑袋,抬起膝盖撞了过去。
白人壮汉脑瓜子嗡的一声,满脸开花,向后倒去。
赵传薪的力气相当大,这一撞可不轻。
他屈膝跪在壮汉的胸口,将他腰上的转轮手枪给缴了。
只不过是来踩踩点的,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想了想,拿转轮手枪扳开击锤,顶住了白人壮汉的脑袋:“你是谁?”
“你这个混蛋,你把我打伤了。我是这里的警员,你这个蠢货,你完蛋了!”
赵传薪倒握着枪把,朝他眼眶砸了下去。
登时眉弓崩裂,鲜血如注。
围观者胆寒!
“我问一句,你回答一句,明白吗?”
壮汉也胆寒,轻轻点头。
“在唐人街,有多少警察?”
“包括警长,有五个人。”
牛逼,这么点人,管着成千上万人,也是没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