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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舔狗舔狗一无所有(第3页)

金武志还是个光棍,见那女人长得很漂亮动人,不由得心酸,啐了一口:“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等他点了餐上楼,见那一对男女也跟了上来,就住在他和赵传薪不远的房间。

惊奇的现,这一对狗男女,竟然是分房间住的。

于是摇摇头,回自己屋了。

而赵传薪拿出了旧神的夜壶,在房间里摆弄起来。

夜壶夜壶,听起来就很脏。

但实际上,旧神的夜壶表面光滑细腻,一点污渍都没有,更没有丝毫古怪的味道。

赵传薪将旧神夜壶举在面前,满脸疑惑:既然被称为夜壶,那它能和夜壶扯上关系的功能是什么呢?

他尝试着向左倾倒,向右倾倒,或者是将夜壶放横,然后左右摇晃。

都毫无反应。

于是便拿在手里,在房间里踱步。

拿着旧神夜壶的时候,他的身体不能摇晃,手腕更需要稳当。

渐渐地,他开始习惯这种走路的节奏。

隐隐地,赵传薪觉得,这玩意竟然有锻炼他下盘稳定性的效果。

男人至死是少年。

赵传薪俨然把旧神的夜壶当成了个玩具。

这时候,送餐的服务生来了。

赵传薪收起旧神的夜壶,去洗洗手,吃完了饭,百无聊赖的待了一会儿,躺床上又睡了过去。

日头西斜,街灯亮起。

赵传薪醒来,起身进行当日第二遍洗脸刷牙。

看看表,时间尚早。他趴在窗台上向外瞭望,看见路灯因为质量问题偶尔闪烁,百姓逐渐变得稀少,倦鸟归巢。

大饭店的楼下,开始有马车和人力车停靠。

衣冠楚楚的男人和花枝招展的女伴,挽着胳膊结伴下车,步入大饭店内。

像汉城大饭店这种顶级酒店,夜晚自然是不缺宾客的。

赵传薪也没当回事。

天上的流云横曳,晚风清凉。

下面,进入大饭店的人也多了起来。

时间不知何处来兮何所终,赵传薪感觉时间差不多了的时候,金武志也过来敲门了。

“赵先生,醒了没有?”

赵传薪换上鹿岗镇土特产——深灰色的宽翻领羊毛西装。

为何说是鹿岗镇特产呢?

因为此时的西装偏优雅和奢华,西装要长,而且通常都有燕尾。

但鹿岗镇特产的西装设计,摒弃掉优雅和奢华,选择了简单轻便风。西装剪裁变短,从视觉上延长了腿部线条,压缩腰部突出肩膀。

这样,天冷的时候,搭配上呢料大衣,叠穿起来便非常的有型。

这当然是受到了赵传薪的影响,才做出的改变。

然后,这种西装通过陈大光的成衣铺子流入市场,一经问世大受欢迎。

赵传薪开门,金武志的眼睛差点被赵传薪的一套行头闪瞎。

赵传薪之前都是穿着便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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