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涛撇撇嘴:“我出的时候,我爸帮我缠了裹脚布,脚没事儿!就是腿儿有点累!”
“我们也没啥事儿!”
王跟马亮对视一眼,也摇了摇头。
作为兵哥出身,这种长途步行赶路的业务他们哥俩都经验丰富。
吴大爷听完众人的情况点点头:“没事儿!我带了点药面儿,等吃完饭把水泡挑破,撒点药,一晚上就不疼了!
你们几个孩子,脚力都还不错,比我预期的强不少。
我还寻思,今天最多走个四十公里就差不多了,没想到一直走到现在,应该有接近六十公里了!”
“大爷,按照现在的进度,咱们赶到圣女湖,还要几天?两天时间够吗??”岳峰好奇询问道。
吴克己摇摇头:“两天可不够!单单在途中适应海拔变化就得额外耽误一天!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三天应该差不多!”
岳峰心中一盘算,从出到到达目的地,五天的时间,距离十五还来得及,时间比较充裕。
“那就行!时间上来得及!”
很快,肉汤又煮上了,随身带的压缩饼干煮上,再从狍子腿上抽些肉条撒上盐烤上。
晚饭虽然不算丰盛,但也美滋滋!
众人热呼呼的吃完了晚饭,捂着肚子躺在了帐篷里的隔热铺盖上。
稍微缓一会儿,小涛重新坐了起来。
也没用吴大爷指挥,小涛很有眼力见的将行军灶里没吃完的饭倒在一个盆里,简单的清理过后,从外面取了大量的雪继续烧水。
雪水很快开了,小涛从爬犁上找出唯一一个黑胶皮做的水盆来带进了帐篷。
“大爷,洗脚水烧开了,您先洗洗吧!走一天了腿脚也乏了!”
吴克己微微一愣,这个愣头青还有心思细腻的一面,点点头:“行,老头子也沾大侄子一回光!我先洗!”
只见吴大爷在小腿儿靴子上连续解开几道打好的绳结,双手撑着靴子沿儿解开,然后将脚丫子从靴子里抽了出来。
出乎所有人意料,吴大爷的脚丫子没有明显的臭味,甚至颇为干燥。
老爷子脚上没有穿袜子,而是用白色的棉布条仔细的裹起来的,随着棉布条解开,露出了只剩下三根脚趾的右脚。
“大爷这是咋回事儿?脚上受过伤?”
岳峰看了一眼,吴大爷小拇指跟无名指都没了,伤口挺齐,不知道是咋回事儿。
吴克己撇撇嘴:“年轻时候跟参帮进山遇到了白毛风,从雪窝子出去找同伴走丢了,等回来的时候,脚指头冻坏了两根!
当时年轻,没有经验,冻的变色的脚丫子,直接用热水泡脚,冻伤的位置直接废了!
你们想着,如果遇到手脚冻伤的情况,用雪一点点的搓,一直搓到颜色变成潮红色有知觉为止。
除非遇到严重的冻伤,否则大部分情况都是可以保住的!”
岳峰点点头,继续问道:“您这靴子,是不是有什么说法?
看着还不算厚实,但挺跟脚,而且也不捂脚丫子!”
吴大爷嘴角微微一抿:“这叫二面皮快靴,外面是马鹿的鹿崽皮,轻便柔软还耐磨。
里面内衬是大公紫貂脊背处的皮缀连而成,暖和透气不捂脚。
好穿是好穿,就是材料不好收集!
就这一双靴子,赶得上普通赶山人半辈子的身家积累!
当年我也是运气好,得了一颗老山参,换了这双靴子,加一点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