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他肯定是疯了,果然,冲动是魔鬼呀。
尼古拉斯愿意接下这个临时任务的原因只有一个:
安森。“公主日记”映式结束后,安森就再次引爆了话题——
时尚狂潮。
细细回想一下,安森的每一次登场都和时尚紧密相连,在2ooo年、2oo1年的当下,时尚是有性别属性的,“女性”,尽管男人也需要西装革履,但千篇一律的西装着实没有新意可言。
唯一例外?
大卫-贝克汉姆(david-Beckham)。
说来有些荒唐,目前唯一一位能够将时尚和男人联系起来的却是一名足球球员,但这就是现实。
准确来说,人们关注大卫-贝克汉姆,也不是关注他的时尚,而是关注这位帅哥在维多利亚-贝克汉姆(Victoria-Beckham)的操刀下演变为一个时尚偶像,在足球领域之外制造更多的影响。
每一次服装造型、每一次型,大卫-贝克汉姆总是能够成为话题焦点。
但重点在于,关注归关注,人们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潮流一种时尚,更多只是茶余饭后的一种谈资。
安森,则不同。
看似大胆却不冒险,看似破格却依旧在框架之内,看似简单却带有时尚精神,真正诠释出一种时尚。
简单来说,人们看到贝克汉姆夫妇,会谈论会好奇,却不会模仿,甚至可能带着一种戏谑吐槽的口吻;但人们看到安森,惊叹好奇与欣赏之余,忍不住想要模仿,学习安森的风格,复制黏贴整个时尚造型。
这,就是区别。
就好像此次映式红地毯。
一件简单却又不简单的衬衫,穿在安森身上焕截然不同的气质,以至于整个时尚圈都惊动起来,各大时尚杂志的视线全部第一时间朝着安森聚集。
传闻,映式后,致电安森经纪人希望预约杂志拍摄的电话直接打爆,他们纷纷开始预约十一月十二月的拍摄档期,希望能够再次在杂志上看到安森。
而且,时尚圈和电影圈里几乎所有人都有同一个疑问,那件衬衫是什么牌子的?哪怕他们不穿同款,但同一个系列呢?他们是否也能够穿上这位设计师的作品?
以至于迪奥和艾迪-斯理曼一下就站在聚光灯之下。
尼古拉斯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他隐隐能够嗅到一场变革的风暴,他想要深入探索一番。
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
尼古拉斯自己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切入。
一切来得太快太急,尼古拉斯也没有能够整理好思绪。
但现在,后悔也已经来不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远远地,一个身影由远及近,骑着一辆宝马摩托车,穿着黑色皮衣和条纹衬衫,尽管墨镜遮挡住眼睛,但身影轮廓以及举手投足散出来的气质一下就抓住了眼睛。
尼古拉斯甚至没有来得及转动大脑,下意识就端起照相机,摁下快门——
一种本能。一种直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