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西服,白色衬衫,乏善可陈。
粗粗打量一番,完全看不出特别,隐隐有些失望。
不是记者挑剔,而是安森已经抬高了欣赏标准,开幕式和映式两套造型,不止惊艳,而且大胆而犀利,锋芒毕露地引爆红地毯,至今令人回味。
一个对比,高下立见——
安森和格斯他们有什么不同吗?
等等,好像确实不一样。
最为直接也最为显眼的,就是安森的西装外套,和其他三个人不一样,那是一件海军蓝的单扣外套。
然而,特别之处在于,安森匪夷所思地把西装外套袖口卷起来了。
这……是什么大逆不道的流浪汉穿法?
没有人——注意,没!有!人!——会把西装袖子卷起来,对于那些贵族来说,就连衬衫袖子卷起来也是不可接受的邋遢和懒散,更何况还是西装?
但安森这样做了。
整整齐齐地,乖乖巧巧地把袖子卷起,叠了一叠,就如同好学生一样,即使是叛逆也要规规矩矩地叛逆。
然后,露出西装里面天蓝色的内衬。
西装,也就演变为七分袖,原本以为这会显得廉价和简陋;但其实并没有,反而显得年轻而朝气。
细节,这才是关键。
从黑色到海军蓝再到天蓝色最后过渡到衬衫的白色,一套服装浑然天成地展现一种色彩的过渡和变化。
如同“大象”一样。
在电影里,天空的变化是镜头之中唯一的剧透,日常生活里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生,但天空已经泄漏命运的转折。
而安森则用一种不动声色的方式,呈现出这一点。
如果再仔细观察,还可以现两个细节。
其一,安森没有系领结,而是选择一条黑色的窄版编织领带。
人们所习惯的领带,下摆是可以塞进皮带里的;但安森的领带,只是到衬衫的第四枚扣子而已。
又窄又短。
其二,安森左手手腕系着一根红绳,没有任何珠宝或者钻石,就是单纯的红绳,却成为浑身造型里的点睛之笔。
宛若映式红地毯之上点亮格斯他们黑色西装的一抹红色。
一阵造型,看似普通看似规矩,实则处处都是叛逆处处都是巧思;而且,一切都因为安森而与众不同起来。
牢牢抓住视线,挪不开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