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言情小说>我一个演员,会亿点技能很合理吧 > 第605章 32北美开始走红(第1页)

第605章 32北美开始走红(第1页)

第6o5章【32】北美开始走红!

美国洛杉矶,加州分校。

洛特·李匆匆的赶到了宿舍,拿下了耳机,打开了电视。

一周一次的《史蒂夫·哈维早间秀》即将开始。

身为一个华人,他自小就喜欢李小龙,而且还看了关于他的很多自传、甚至学过一段时间的中国功夫,他对这门技击无比的痴迷。

随着华夏的功夫片越来越多的在北美上映,洛特·李认识了程龙、李联杰,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陈愈。

那个这2年在北美刚刚崭露头角的功夫新秀,但据说亚洲非常的出名。

洛特·李是陈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头号铁粉。

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陈愈的打斗,在他看来跟李小龙最像,身形也跟他差不多。

主要是打的确实好看,这种好看跟李联杰“江湖”公认的漂亮不一样,就是那种酷、帅,凌厉而且带有自己的强烈个人风格。

不管是古装还是现代片,都打的非常干脆利落,没有任何拖泥带水。

譬如《十面埋伏》,如果李联杰古装的话,他跟反派会你来我去打的不可开交,而程龙则是搞笑和轻松,但陈愈的电影,一击必杀是常有的操作。

还有割喉、斩击和各种高难度的酷炫搏击,跟现代的很多格斗术非常像。

《十面埋伏》当时还是他舍友博罗尔·多吉在redbox租的影碟,就那种麦当劳、市隔壁的自动租赁机器。

当时据说这部电影在全美非常风靡,全球票房打破了3个亿美金。

当时洛特·李跟着一起在宿舍看的,那时候博罗尔还跟他吹嘘这是华夏的李小龙,当时的洛特·李显然嗤之以鼻,觉得博罗尔侮辱了他的偶像。

但两个人一起看完《十面埋伏》后,洛特·李改变了这种看法。

两个人都记住了那个男主的身影。

有时候,一部电影就是这么神奇。

打的好看,演的出彩,就是能让一些影迷感觉这个演员很有魅力。

陈愈无疑是具有这样吸引力的。

一直以来他能够在亚洲极具票房号召力,跟他的这种特殊能力分不开;在演技和动作结合的一种新表演之下,很多观众非常吃他的这种视觉冲击。

这有点像基努·里维斯的《疾追杀》,同样很多人吃他的动作。

但陈愈的表演更具有加分项。

而和博罗尔喜欢陈愈所不同的是,洛特·李的爷爷是第一辈来美的华夏人,所以对于这个跟他一样黄皮肤的影星,洛特·李具有天然的那种好奇心。

毕竟,好莱坞黄皮肤的明星没几个,之前他比较喜欢的程龙还有李联杰,在他心目中肯定是不过李小龙的。

陈愈那时候当然也不过。

但随着他翻阅了对方的相关资料和履历,还有购买了《功夫》甚至是《头文字d》的影碟,洛特·李对陈愈的喜欢,已经从一个粉丝,上升到了死忠。

他原本只以为,陈愈是个跟李联杰、程龙一样的动作明星,没想到对方更擅长的是表演。

演技才是他最厉害的一面。

欧洲三大国际电影节的影帝,这哪怕全美,也就一个人做到。

真正的华人之光,大抵应该是陈愈这样。

所以,洛特·李完成了一个普通粉丝,到铁粉的转变,用了差不多2年多的时间。

前段时间《孤胆营救》映,受制于低小范围华人区域点映的缘故,他特意回了趟家,才在附近的影院,看到了电影的映场。

看完之后,洛特·李对陈愈的喜爱,已经完全的无以加复。

这是一部,在他看来比《十面埋伏》、《功夫》更好看更刺激的功夫影片。

这才是陈愈真正实力的全部展示吧?

洛特·李在电影中第一次见识了一个马力全开的陈愈,在这部电影里他打的酣畅淋漓,观众们看的也是肾上腺素加剧。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