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坐船逃跑回欧洲的白人,他们是去送信的。除了极少数一些人,林朝东没有杀,但等他们到欧洲送完信,完成了使命,也就是他们死期。大量双手沾满印第安人鲜血的白人,随着大量逃亡欧洲的船只,葬身汪洋大海的滔天巨浪中,为他们的罪恶画上了句号。美洲的猎杀还在进行中,无数白皮畜牲长眠于异乡的土地,无数的印第安人被林朝东收入空间。美洲的历史完全被改写,但这种改写并不是让文明倒退,而是让文明更加的发达超前。那些土着印第安人,按原历史照样消亡,前者是被白人杀得干干净净几乎灭绝。后者是林朝东将他们全部带走。只不过,消灭了畜牲一样的那些强盗白人。为后来进入美洲的白人扫清障碍,让他们在这片土地疯狂发展,并没影响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多少历史。激烈的枪声如爆豆般响彻原野,无数印第安战士倒在血泊中,眼见损失惨重,无法抵挡,部落酋长命令族人撤退。这是两伙正在厮杀火拼的白人与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有几万人,白人这边只有区区几千人。就是这么不对等的人数火拼,人少的一方白人,压着这几万印第安人打,让对方损失惨重,纷纷逃跑。这样的场面,在美洲司空见惯,但由于林朝东的介入,这样的场面已经越来越少。这支白人武装,就是北方布莱斯特的最大武装力量。他们双手沾满印第安人的鲜血,犯下了累累的滔天罪行。也是林朝东要最后剿灭干净的人间恶魔。当杀退进攻的印第安人后,布莱斯特,指着印第安部落方向道:“勇士们!到了我们收割战利品的时刻了。杀光那些红种人,把他们的牛羊女人带回家。”“哈哈哈哈……!杀光红种人,抢光他们的女人财物……!”……,这些白皮畜牲嗷嗷叫着扑向印第安部落。布莱斯特有一头棕色毛发,胡子拉碴,加上他那高大肥胖的身躯,活脱脱像头棕熊。但这头棕熊一点不笨重,相反很是灵活,与他体型截然相反。所有人发出野兽般欢呼,纷纷朝印第安部落方向纵马疾驰。布莱斯特的话语,召唤出他们身体里的魔鬼。这些家伙见到男人与老人就杀,就连孩子也不放过。年轻女人被他们用绳索捆绑起来,与那些牛羊关放到一起,准备收集完后,全部当成战利品带走。杀完人,接着就是他们放火焚毁村落,到处都是大火浓烟,到处都是哭嚎惨叫,到处都是尸体。偌大的部落聚居地,变成了人间地狱。他们根本就没有把印第安人当人,随意杀戮,肆意凌辱。不是印第安人没有血性,而是白人的刀枪太过犀利。他们那原始落后的武器,只能是给白人送人头。逃出去的印第安人,只能站在远处,看着自己的家园被毁,自己的父母幼子被杀,妻子被人凌辱而无能为力,痛哭顿足。突然,地面震颤,一群骑兵从他们身后疾驰而来。他们以为是白人包围了他们,纷纷拿起武器,准备与白人以死相拼。亲人被杀,房屋被毁,他们已经失去活着的意义。既然白人要赶尽杀绝,往死路相逼,他们准备与白人同归于尽,即使不能同归于尽,也绝不让白人好过。随着战马越来越近,有人发现了不对,那些人不像白人,更像是他们自己人。老酋长迎着他们走去,那裸露在外,棕黄色的皮肤,白皮猪是没有的。老酋长问道:“你们是什么人?”骑马的人取下了头盔,露出他们印第安人独有的样貌。为首的一个雄壮汉子没有下马,骑马来到老酋长面前道:“我们是专杀白皮畜牲的印加人。我叫雄鹰,这些都是我的战士!”看到他们的高头大马,以及和白人有些不同的枪,老酋长热泪盈眶,指着部落家园的方向哽咽道:“我们的家园正被那些白人践踏,雄鹰头领,你……你能不能拯救我们的族群!”雄鹰点头道:“没有问题,我们帮你们杀光这些白皮猪!”“他们可有四五千人,你们才四百多人。而且,那些白人手里有冒烟的家伙,隔着老远就能杀人。酋长大人,我看别让他们去送死吧!”一个部落汉子道。另一个汉子流着眼泪道:“我怀孕的妻子还在部落里,雄鹰头领,我愿意跟你们去战斗!”很多人被这汉子的情绪感染,纷纷表示愿意跟在雄鹰的后面去战斗,哪怕战死!他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可能遭遇了不测,他们要报仇雪恨。他们没有雄鹰等人一样的战马,但他们已经下定决心,会像战马一样紧紧跟在雄鹰的身后。老酋长看了看雄鹰手里的枪,叹了口气道:“刚才是我急糊涂了,雄鹰大人,你们这点人确实不够,而且白人那冒火的棍子可比你们长。不过,你们在前面打头阵,我们会跟着后面,只要能够近身缠住白人,我们就能杀死他们。”,!雄鹰哈哈大笑道:“你们不用担心,我保证替你们杀光这些白皮猪!走!战士们,跟我去杀光他们!”说完,双腿将马一夹,战马一声嘶鸣,越开人群,朝冒烟的部落方向疾驰而去。人们纷纷为他们让路,拿着武器,紧紧跟在他们后面。布莱斯特正在屠杀部落里的人,他的手下也在杀人放火,驱赶印第安人的家畜。他感到了大地的震颤,猛然回头,就看到南边有无数战马,向他们疾驰而来,战马后面跟随着数不清的印第安人,犹如密密麻麻的蚂蚁大军,让人感觉头皮发麻。“敌袭!赶快准备战斗!”他扔下了要杀的孩子,就朝他的战马跑去。四五千的白人,对于这种阵仗,早已司空见惯。只不过没想到对方也有战马。他们纷纷拿枪装填弹药,有条不紊地迎了上去,举枪瞄准那些马匹,只待战马进入他们的射程就开枪。布莱斯特骑在马上,指挥着众人,拿着单筒望远镜打量着对面的骑兵。让他奇怪的是,这些战马只有他们白人才有,怎么会落到了这些印第安人手里。望远镜里,那些红种人也有枪支,不过,那种枪很奇怪,比他们的短。还有那些战马,居然都披上了金光闪闪的战甲。红种人没有披甲,却给战马披甲,让他很疑惑。他不知道的是,那些马上的战士,穿的可是与衣服一样的防弹衣,戴的是钢化头盔。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在这个时代,对付他们的枪弹足够了。还没进入射程,印第安人率先开火。恐怖的弹雨将白人撕碎,白人纷纷倒地而亡。这些子弹的威力,可不是这些白人的火绳枪可比。能够像串糖葫芦一样,打穿第一个人的身体,又钻入后面人的身体,余势不减,钻入第三人的身体。恐怖地收割他们的生命。看到这一幕的白人,只能点燃火绳枪。随着白烟升起,枪声响起,他们的子弹虽然打在了印第安人的战马上,却只听到叮地一声,直接掉落在地,和挠痒痒没什么区别。即使进入射程,子弹也无法对武装到全身的人和马,造成半点伤害。这不对等的科技文明,还怎么打。当成片成片白人倒在血泊中,这些白人才反应过来。自己根本就不是这些拥有高科技武器的印第安人的对手。于是,纷纷上马逃命。见到这一幕,奔跑在后面的印第安人,无不兴奋得大声怪叫。像打了鸡血般,拼命追赶雄鹰他们战马的脚步,朝落荒而逃的白人追去。:()消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