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眼饱含热泪的,放下了新鲜出锅的猪头肉,和冰镇啤酒,脚步匆匆的去了。
崔鸣宇对此,绝对是怒其不争!
却又暗中欣慰:“昨晚刚吃了猪头肉,今晚又吃。不错,我也恰好饿的要命。”
“你去做饭,我去洗澡。有事没事,吃过饭后再说。”
秦袭人淡淡地说着,抬脚下地,也没去捡鞋子。
她那双白生生的脚丫,直接踩在地上,走进了卧室内。
崔鸣宇真不知道,他该不该打电话报警?
这个问题很纠结。
要不先吃饭?
崔鸣宇抬手揉了揉肚子,弯腰拿起了那些猪头肉,转身出门。
昨晚吃的,是黄瓜凉拌猪头肉。
今晚再凉拌?
倒不如放上白菜和粉条,乱炖一锅更香。
想到做到,崔鸣宇开始忙活了起来。
十几分钟后,他盖上了锅盖,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伸手拿烟时,觉得身上粘乎乎的。
在家时,还是穿大裤衩子最舒服。
他回到客厅内,看了眼传来淅沥沥水声的浴室,脑海中忽然浮上了,一只白生生的脚丫,从门内伸出来的画面。
他的心中,更是徒增一股子,大脚踢开浴室门,怒吼一声“大爷来也,快点迎客”的冲动。
这可使不得!
崔鸣宇还年轻,还没见到即将出世的女儿,可不想就这样英年早逝。
他甩了甩脑袋,快步走进了卧室内。
他昨晚穿的那件大裤衩子不见了,还有白衬衣也没了。
不用问!
肯定又是某个恬不知耻的女人,穿到了浴室内。
“真搞不懂,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崔鸣宇低声嘟囔着,心中忽然一动:“她那晚穿我的衣服,是因为她没时间去带换洗的衣服。那么这次呢?她早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家,为什么不提前准备好衣服,依旧是我穿我的呢?”
崔鸣宇呆愣当场。
渐渐的,他感觉手脚开始发凉。
脑子却从没有过的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