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又有个疯子说自己被怪物狗龙袭击了,这次甚至还加了帮凶夜翼。”同事约翰骂骂咧咧地嘬咖啡,“迪克你昨天晚上不当值运气真好,监控摄像头什么都没拍到,那家伙醉得一塌糊涂还有点轻微脑震荡,在局里大吵大闹,最后被救护车拉走了。”
“这么热闹?”迪克咽下嘴里的牛奶麦片——牛奶蹭的局里的,他特意起了个大早带着麦片赶到警局吃早饭就是为了这个。
他倒是知道醉汉怪物那部分没撒谎——夜翼那部分就比较离谱了。这种怪物出现有一段时间了,目前除了哥谭和布鲁德海文,其它地方还没发现出没的痕迹。但正因为它们出现和消失都极为迅速和随机,反而不好查证,再过一阵子可能就要成为猫头鹰法庭那样的都市传说了。
“你怎么又吃麦片?”约翰无语地看着他快速吃完一碗极简主义早餐,“这几周每次看你吃饭都是这个。”
“最近比较困难。”迪克不好意思地笑笑,又拿了一颗警局的福利苹果——感谢布鲁斯的大力赞助。
“他攒钱买卡洛斯的演唱会门票了。”同事莱西从电脑后面探出头:“那票可贵了,我根本舍不得买。”
“可是卡洛斯一年才举办一次演唱会!今年又这么好开在布鲁德海文!”迪克憧憬地嚼苹果:“谁知道下次有机会是什么时候。”
“对啊,大家都这么想的,门票贵得我头皮发麻。”莱西崩溃地揉乱她金色的短发:“迪克你可真舍得。”
“我攒了三个月,幸好现在是单身,基本没什么花销。”想到这个月快发工资了,迪克心有余悸地感叹:“为了见卡洛斯一面也值了。”
“哦对你看新闻没有?”莱西划着转椅凑过来给迪克看她的手机:“昨天晚上有人拍到卡洛斯去周边店买了加菲猫的公仔!”
“什么?”迪克凑近,发现卡洛斯去周边店的时间正好是他昨晚夜巡结束的时间,恰好错过了这个机会。
“太可爱了,他还喜欢加菲猫。”莱西充满爱意地保存这张照片。
“对啊,真可爱。”迪克情不自禁也搜索保存了照片,屏幕上黑色微卷短发的青年有着一双极为少见的金色眼睛。
这种瞳色的出现是因为眼睛缺少黑色素,一般来说都是浅棕色或淡金色的,青年的眼睛却亮如鎏金。
照片里的卡洛斯穿着短袖和牛仔裤,胳膊下面夹了一只巨大的加菲猫公仔,另一只手提着迪克手头没那么紧的时候经常光顾的热狗摊的热狗,头发还有点乱,看起来是晚上突发奇想出来逛街。
他喜欢乔治家的热狗,真有品位。迪克的嘴角微翘,希望他吃的是芥末芝士辣肉酱热狗,那款是最棒的。
卡洛斯·提亚森,国际著名歌星,Billboard榜单常年霸榜第一,曲风多变,其实他的歌迷从来不在乎他的曲风——卡洛斯的嗓音才是神赐的礼物。
再没有人能拥有那么清澈的声音了,在迪克和布鲁斯意见相左大吵一架,离开哥谭独自偿还助学贷款那段艰难的日子,都是卡洛斯的歌声陪他坚持下来的。
很难形容那是怎样的声音,清澈、懒散、淡淡的忧愁,那歌声能直达内心的角落,像看着星星坠落在湖水里,平静、安逸。
有人甚至声称卡洛斯的声音能致幻。迪克也不是不相信,在醉酒之后听卡洛斯的歌,确实能落入最深最静谧的梦。
迪克第一次听卡洛斯的歌时,卡洛斯还是个15岁的少年,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声音居然丝毫没有沙哑低损,反而越来越动听。
可能他从来不抽烟喝酒吧,这么说来热狗是不是也很难得才能吃一次呢?这么自律真是太优秀了。
明天就能见到他了,迪克幸福地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得到卡洛斯的亲笔签名。
其实没有,他知道的,卡洛斯从来不给别人签名,在任何场合都拒绝,搞得连诈骗市场都没有仿造他签名的商品。
但人总要有梦想,迪克永远满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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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斯?”经纪人琳达推门进入房间,里面一片漆黑,只有超大屏幕电视发出的光照亮沙发上抱着加菲猫公仔的家伙。
“Hi琳达,随便坐。”
清澈如风拨动竖琴的声音响起。
卡洛斯浑身都压在那个可怜的公仔上,他套了件印着[我爱布鲁德海文]的宽松白T和运动短裤,身上还歪歪扭扭地披了一件外套,线条优美的小腿从黑外套下伸出来,是这屋子里唯一能看的地方。
“老天,你幸好没经营社交媒体。”琳达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散落的披萨盒、奶昔杯、热狗袋、啤酒罐,才终于移动到卡洛斯身边。
“明天就是演唱会了,我来看看你的状态,看起来很颓废啊。”
“我一年365天都很颓废。”卡洛斯抱着公仔坐起身体,给琳达让了个位置。
他乱糟糟的微卷黑发下,金色的眼瞳更偏向无机质的生命,如果不是室内加菲猫动画片的音效太大声,可能琳达会感到敬畏吧。
可惜没有。
她坐到还带着卡洛斯体温的沙发上,看着眼前这个还在看低龄动画片的宅男,由衷地、叹出工作多年对老板不争气个性绝望的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