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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意遭偷家(第1页)

老鸨这个职业,想必各位并不陌生,在无数的影视文学作品……尤其是武侠作品中,其登场的概率都是相当高的,可能仅次于店小二。一般来说呢,大家都默认老鸨就是妓院的老板娘。这个认知……对,也不对。在我们所熟知的历史中,到了清末民初,确有一些“堂子”的大老板就是老鸨本人了,但要往前捣,越是离现在久远的年代,这种情况就越少,少到无限接近于零。实际情况是,明以前,只要是有一定规模的青楼,其拥有者、或者说“大股东”几乎都是男的,有时候还不止一个老板,而是有好几个股东合伙控制;至于教坊司那类的官窑,就更不用说了,属于是朝廷的产业。所以老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什么“老板娘”,而是负责管理妓院的“总经理”,她们也是给股东们打工的而已。眼下,丁不住口中所说的“王妈妈”,就是这星辉楼的老鸨之一。既然用了“之一”,自然就说明这里不止一个老鸨,当然这也是应该的——考虑到这星辉楼的档次、规模、以及接客的高门槛,一个老鸨肯定忙不过来,备八个都不嫌多。片刻后,差不多就在孙黄等人喝茶喝得稍微有点没劲了的时候,得到丁不住指令的“王妈妈”便适时现身了。这王鸨母,今年有四十好几了,其模样身段,都属于是再年轻二十岁也不咋地的那种,但她直到五年前,都还是京城某个小娼馆里的头牌,只因她有个很少见的才能——跟人自来熟。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的知识、见闻,都算不上多广博,他们的谈吐也并不风雅或幽默,甚至他们的长相也是普普通通,但你跟他们就是会一见如故,聊天也能聊得很开,甚至会打开话匣子说出一些平时一般不会说的事来。这是一种没什么道理的天赋,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但它确实是存在的。这样的人,您可能见得不多,或从未见到过,但我若是说另一种相反的例子,估计很多人都遇到过……各位小时候多半都会有类似的记忆:在自己很小的时候,逢年过节会碰着某个远房亲戚,你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她只要在附近,哪怕就坐那儿嗑瓜子儿,也会让你觉得可怕、厌恶、不愿靠近。而这,就是一种天生的“凶相”,可能这人本身性格也没什么,但小孩就是会察觉到、感受到这类难以名状的东西,当然我们长大之后这个感知力也就淡了。言归正传……这“王妈妈”就是因为拥有这天赋的才能,才被丁不住高薪挖角过来的。而她也是丁不住去试探一些“目标”的不二之选。“唷!几位爷,还跟这儿喝茶呢?咋不早叫我一声儿呀?”这王妈妈一进屋,扯着嗓子就是这么一句。闻声,孙亦谐转头一瞧,见来了个大妈,想她是老鸨吧,但这老鸨说话的画风跟这里的格调好像不太搭啊。“您是?”无论如何,孙哥还是出言示意对方自报家门。“这儿上下都叫我王妈妈,当然您几位想叫别的也行。”王妈妈说话间,已走近了众人桌边。孙亦谐、黄东来、法宁和胡闻知听罢一琢磨,心说“别的”还能叫啥呀?我们叫你王姐?王妹妹?王奶奶?更不合适了啊。“那行。”孙亦谐撇了撇嘴,接道,“王妈妈这番来,是终于打算给我们引见几位姑娘了吗?”“那可不~”王妈妈笑呵呵地站在旁边,将脸凑上来几分,冲着孙亦谐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常逛窑子的主啊,那咱也不跟您拐弯抹角了,您说,要几个呗?”孙亦谐一听,脸上变颜变色,嘴里还bia唧:“啧……怎么就常逛窑子的主了?你不要污人清白……”“害!你小子来都来了还清白什么呀~”王妈妈也是不客气,抄起手指头就往孙哥太阳穴那儿轻轻一顶,也不知这算打情骂俏还是动手动脚。当时这桌的四个人就惊了啊,心想这老妈子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呐,这星辉楼确实有点东西。“妈个鸡!”而孙亦谐被对方这么一“调戏”,加上他反驳不了,就多少有点恼羞成怒,不过他也不知为何,对王妈妈发不起火来,故只能把嗓门儿升高,自暴自弃般吼道,“那不说了!先让你们的头牌过来给大爷跳支舞!”按说呢,孙亦谐这两句,在大朙朝的绝大多数高档青楼里,都属于说出来就丢人的外行话,因为那年头,像这种级别的青楼花魁,是不可能被你一句话就叫来的;相反,得是你过去求见她,而且人家还不一定肯见你,人家得先在暗处观察观察你的相貌、文化、谈吐、以及财力等等,综合考量过后,才有可能跟你见面,然后再从琴棋书画这些风雅的事物切入,要是你表现好,最后双方才有可能转入一些更加露骨的活动。然,没想到的是……“诶~这就对了嘛。”此刻,那王妈妈却是喜笑颜开地应道,“我就知道公子您是老手啊,连咱们钱姑娘最擅长的是跳舞都知道。”,!“啊?”这下,黄东来也笑了起来,他立马冲着孙哥揶揄道,“孙哥,你以前是不是用化名来过啊?”“滚!老子没来过!”孙亦谐否定的也是神速,毕竟他的确没来过。“其实无所谓的咯,大家都是男人,来过又有什么的呢。”法宁这时则是打了个圆场,接道,“不过说实话啊,虽然我也没来过,但是这星辉楼的头牌,人称‘金华第一美人’的钱美美的大名,我还是有所耳闻的。”“这位爷所言极是。”话音落时,那边的王妈妈又接过话头,“只是呢……”她忽然又面露难色,“今日确是不巧,钱姑娘刚好身体抱恙,无法见客……”“得了得了,你这套路我懂。”孙亦谐还没等对方说完,便打断道,“先吊起我的胃口,然后又推三阻四,要等我自己说出‘加钱’来,你再跟我讨价还价一番,最后价格满意了,你再去请人对不对?”“呃……这位爷,您是真懂行。”王妈妈愣了一下,才道,“平日里王妈妈我也确实整过您说的那套,但……今日,钱姑娘是真不舒服。”“嘁嘁嘁……”孙亦谐不耐烦地摆手啐声,“好了,可以了,别再演了,你就直说,多少钱吧。”“这……真不是钱的事儿……”王妈妈回这句时,整个脑袋都歪着,并很用力地向下压了几分,以示诚恳之意。“那是什么事儿?”孙亦谐一脸不高兴地追问道。“是痔疮的事儿。”王妈妈无奈之下,只能把话挑明了。“嗯……”孙亦谐听到这个答案,当时就闷了,半天都没再憋出个屁来。“那个……”此刻,在场相对来说最为正常,处事也最为稳妥的胡闻知开口了,“……那要不,换别的姑娘来呗?”虽然他这话没有完全缓解现场尴尬的气氛,但姑且也算是个能下的台阶。“哎,这好说。”王妈妈道,“那敢问您几位,各要几名姑娘作陪啊?”他这话刚出口,啪一下,房间的门突然就开了,接着就打外面进来一位,也是四十出头,个儿还挺高,面相也挺随和一男的。这位大伙儿也认识,正是那于渐离。于大爷这一进屋,张口就接上了王妈妈的上句话:“来俩,过十八的不要!”列位,一听就听得出来啊,这才是常客,一进来就没废话,让人给他上两杯价值十八两的高碎。什么?您问为什么高碎这种东西也能卖到十八两?很简单,因为这里的茶叶全都贵得惊人,所以用那些贵得惊人的茶叶碎末凑出来的高碎,可不就是这个价儿吗?“诶?这不于大爷(注意王妈妈喊的是大爷,不是大爷,跟我说书人说这三个字时的发音和意思都不同)吗?您怎么……”王妈妈这时还不知眼前这四位就是在等于渐离,故也有些懵。“没事儿,这几位都是我哥儿们。”于渐离也不客气,大喇喇的就自己入座了。他这人呢,咱前文说过,在道儿上属于是“大朋友”,颇有那孟尝之风,所以这番操作可说是轻车熟路,反正只要他最后把单买了,没人会介意的。再者,于渐离跟法宁认识时间很长了,与双谐更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交情,的确是可以论哥儿们。“诸位好久不见啊呵呵……嗝儿……”于大爷入座之际,几人转头看他,便发现其脸上已是有几分醉意了,看起来他今天迟到,八成是又在别的什么地方跟人喝酒没能及时抽身。“诶,这位是?”不过于渐离的酒量也不是盖的,微醺之下,他仍是很快确定这桌还有一位他不认识的。“这位是胡闻知胡先生。”黄东来为他引见道。“哦……幸会幸会,在下于渐离。”于渐离略微犹豫了一下,发现确实是没听过这名字,所以用了“幸会”而不是“久仰”。“久仰久仰。”但胡闻知对于渐离,就可以用“久仰”了,因为刚才于大爷来之前,他已在另外三人口中听闻了“嫖圣”的大名,并当场对这绰号肃然起敬。“那……几位爷。”王妈妈见他们自行“拼桌”了,也就不再啰嗦,而是顺势问道,“我这儿是先给于大爷请茶,还是……”“还喝茶?”孙亦谐可没听懂于渐离刚才那句“来俩”的真正意思,所以这会儿他一听王妈妈又提喝茶的事儿,当时都快跳起来咬人了,“你们这到底是青楼还是茶馆儿啊?没完没了了是不是?人于先生刚刚不是说了吗?他要俩!我们也要!”“不不不……”谁知,此刻法宁又横插一脚,“孙兄你暂且还是别‘要’了,既然于先生来了,容我先跟他把事情谈完吧。”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若实在着急,就让他们先把酒菜端上来,喝上几口压压邪火。”“妈个鸡的!这话说的,怎么搞得好像就我一个人特别猴急一样?”孙亦谐越发恼火,他当时看向黄东来,“黄哥,你也说句话啊。”下一秒,黄东来蹭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众人还以为他突然起身,必出高论,然,他却是快步走到了王妈妈面前,小声念叨出一句:“哎哟卧槽,忽然间肚子疼,请问茅厕在哪儿?”…………一炷香后,隔壁房间。丁不住正通过藏在墙上字画后方的窥孔,观察着双谐那屋的景象。这是他的习惯——他习惯于在自己亲自去跟别人见面前,先让手下去跟对方接触,而自己则在暗中观察。只有这样做,他才能站在一个旁观者、而非当事人的角度上,去对对方建立第一印象,并由此制定出一套跟对方打交道的策略。只有做好了这些准备,他才会跟对方正式相见。今日,也不例外。但……此刻丁不住在暗处观察了许久双谐等人和王妈妈的对话,又偷听了一会儿法宁和于渐离谈的“正事”后,得出的结论却是:这几人不见也罢。理由无他,只因丁不住并没有看出这江湖上赫赫扬名的“东谐西毒”有何过人之处。这些年来,丁不住见过不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所谓“江湖大侠”,事实上这种人可能比名副其实的大侠更多,所以久而久之,有些人他看上一看,也就不想去见了。再者,今天他听到双谐的名字后立刻起兴趣,其主要原因也不是因为他多想结识这俩小辈,而是因为在大约半个月前,他手下的情报机构从绿林道的同行“听风楼”那里截获到一个情报,其内容是——传说中已经消失了数十年的“寻蚕戒”曾于数月前再现江湖,而当时持有它的人,就是那孙亦谐。于是,丁不住马上又去查了查双谐的行踪,但得知两人去了东瀛后,他也只能暂时把这茬儿放下了。直到……今晚。今晚,孙亦谐的手上可没有戴着那个银扳指,毕竟回到中原后,他已不再需要有个时刻带在身上的东西来维持什么翻译法术了,而且他和黄东来也完全不知道这扳指背后所关联的江湖传说,所以这东西此刻就被他很随意地放在了客栈的行李中。丁不住躲在暗处看这俩小子,觉得他俩也没什么特别的,且在他们手上也没发现那“寻蚕戒”,顿觉无趣。接着,他又听了听法宁和于渐离要谈的事情,结果那事儿其实就是……于渐离让法宁帮忙修兵器,仅此而已。原来,于渐离的那把“银剑”当年就是在法宁这里买的,去年秋天这把剑在京城损坏了,于渐离就去找到了法宁,让其想办法拿去修……这古时候的办事效率大家都懂,你让人去办个自己都没谱的事儿,给他预留几个月都是应该的,加上那时候通讯和交通都不是很方便,赶巧这俩人又都居无定所,所以他们就用了经典的“相约几个月后的初几在哪里见面”这种再会方式,这便有了今天这次碰头。丁不住一听,原来他们的正事儿也就这啊?“金刀银剑”这两把兵器,在江湖上名气虽是不小,但你要说这俩兵刃多强,那也没有。银剑确是把好剑,非凡铁可比,且也算是奇门兵刃,但要说锋利,能和它相提并论的剑就太多了,当年在悟剑山庄里这种级别的宝剑可以按斤批发。金刀呢,倒是有点儿意思……某种程度上银剑的知名度就是因为和金刀并列才被拉上来的。当然金刀有意思的地方也不是说它对使用者的战力提升有达到宝兵刃的程度,只是因为它真的是把“金刀”——其刀柄刀格刀身刀鞘,全部掺了一定比例的真金,并用高超的工艺和其他金属混合打造来增加强度,其最终呈现出的外表极为华丽,所以它除了是一把不错的兵器外,更是一件价值很高的的珠宝。当然了,这金刀就不在于渐离那里了,甚至早已不在江湖之中,而是被一名富豪买走收藏了。总之,这两样东西,就算都出现在这儿,也入不了他丁不住的法眼,所以法宁在他看来,也不是什么值得关注或结交的人物。而于渐离嘛……咱也说了,是这里的常客,丁不住以前就跟他见过,但也只是点头之交,没什么往来。至于胡闻知,已经有二十年不在中原了,二十年前也没多出名,丁不住都没他的情报,那只能把他当无名小卒处理。在心里把账算完,丁不住就想打退堂鼓,回房间接着喝酒小睡算了。不过,他是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尽管他觉得得手的几率很小,但还是想到并下令实施一个可以姑且试试、且失败了也不会有啥太大危险的点子——他派了几个手下,趁此刻孙黄都在这星辉楼时,偷偷摸去了孙黄下榻的客店,要搜搜他们的行李……:()盖世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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