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最后的天竺,其地幅员辽阔,曾经的天竺国为唐使王玄策所灭。现今大小邦国林立交错,纵横天竺南北。”
杨士奇说道:“天竺之地局势复杂,又有森严阶级法度束缚奴化天竺百姓。”
“所以,天竺并不适合由朝廷直接出面,进行武力殖民,否则殖民的成本,朝廷耗费不起。”
“对天竺殖民,可采取武力征讨,再配合藩王分封戍卫,由分封藩王带动百姓,前往天竺殖民扩张。”
总结来说,就是天竺太远,朝廷直辖的成本太高。
在天竺不管设立总督,还是置州划县,都有点得不偿失。
但天竺土地肥沃,而且战力羸弱,随便打一下就能轻松征服。
大明要是因为距离而放弃,那反而更亏。
如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册封藩王于天竺就藩。
前期出海的钱,朝廷可以承担一部分,但藩王自己也要解决剩下的部分,而且后续的殖民扩张,也都要藩王自己承担负责。
无论成败与否,出海就藩的藩王,今后朝廷都不再为其发放宗禄。
这就相当于甩出去了一个巨大的财政包袱。
作为出海就藩藩王的补偿,朝廷会授予他们军事指挥权,还有部分封国官员任免的权力,但需要报备朝廷批准。
除此以外,有关封国民政治理,如何吸纳百姓出海殖民,对封国百姓如何征税等。
朝廷都不会加以干涉。
说的再简单点,这些出海就藩的藩王,只要能在海外站得住脚跟,那就是一个个的海外土皇帝。
只要不真闹得天怒人怨,或者触犯本土律法,那朝廷不会加以管制。
当然,朝廷授予了出海藩王这么大的自主权,几乎等同于裂土封王,那藩王肯定也得承担责任。
朝廷要征兵,海外殖民藩国就必须无条件顺从听命,而且还需要定期前往顺天府,朝拜皇帝。
除此以外,海外殖民藩国对朝廷商船的海关税收,以及每年对朝廷的上贡赋税等等,这些条条框框都需要严格商定。
既是对藩王殖民分封做出的限制,也是代价。
朱高炽听着杨士奇的口述,又翻看内阁呈递的奏章,里面内容比他口述要更为细致。
几乎算得上是面面俱到,就连大琉球国(琉球群岛),也被囊括考虑进去。
就在今年,大琉球国的中山王巴志,遣使抵达北京朝贡大明,顺带上报其父死讯。
大明也从这次巴志的遣使朝贡报丧中,得知了大琉球国如今的局势消息,这位新任中山王巴志已经灭亡了北山国,统一了大琉球群岛绝大部分地区。
仅有一个象征性的盟友南山王他鲁每,这家伙还得到过永乐帝的册封与赏赐。
只不过,这位琉球群岛的南山王,按照琉球史书《中山世谱》和《遗老传》记录,都是妥妥的昏君。
喜好享乐,完全不理琉球百姓死活,最后遭到巴志灭国,被俘处死。
嗯,也就这几年的事。
杨荣对皇帝补充道:“如今大琉球国中,最大的藩国便是那位中山王巴志所控,此人先后灭中山、北山二国,已经控制大琉球绝大部分人口土地,又正值壮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