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做皮尔斯一个人的时候,邓久光这一枪真的很难命中,即便是偷袭,也不太可能。
皮尔斯这种混迹战场多年的雇佣兵,不说喜欢听着枪炮入眠,也能基本能做到枪响的瞬间身体快过脑子做出反应来。
事实证明,这种临危反应好像不是每一次都有,但能有一次,就能换一条命下来。
更何况,邓久光看到皮尔斯的移动速度,他都觉得这是来送菜的,因为皮尔斯的移动速度算不上很快,李振北在不算壮实,也有一百六十多斤。
皮尔斯扛着一百六十多斤的人,又不是举着杠铃,脚步没有出现任何蹒跚,只是稍显影响了速度,这就已经算是很不容易了,只是面对老邓的这一枪,必然要留下一个人了。
十拿九稳的一枪,邓久光基本上就是扣动扳机之后,片刻不停就翻身转移了位置,不然他都怕自已身上会多出两个血洞。
可就在邓久光转移了阵地之后,眼角余光往山下扫了一眼,看到的情形差点让他以为自已刚刚失手了。
皮尔斯就好像没事人一样,扛着受伤流血的李振北一路冲锋,奔着那辆墨绿色汽车冲了过去。
十拿九稳的一枪,对方如何躲过去的,他已经不想了,也没有那个时间想,抱着狙击枪飞奔的同时,也在调整自已的射击位置。
终于在皮尔斯冲到了汽车边上的一刻,邓久光再一次端起了狙击枪,调整呼吸心跳,扣动扳机,子弹带着尾焰划破了夜空,全套动作一气呵成,区别是这一次,邓久光没有射击后立即起身。
按照邓久光的计算,这一枪,子弹会洞穿李振北的背后中枢神经,随后打进皮尔斯的肝脏位置,能否穿透现在有点不好说。
可意外的是,随着他的一枪之后,另外一个方向,同样打出一发子弹,虽然没有命中皮尔斯,但确实将他吓了一跳,身体的摆动幅度不算大,却刚好避开了自已那一枪的致命位置。
这样一来,邓久光也就算是明白,之前那十拿九稳的一枪,为什么会失手了。
“这是个高手啊,鸵鸟。”
“你就只有一枪的机会,没把握之前,千万不要开枪,因为这丫头比你敢玩命。”
敢玩命的狙击手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豁得出去的那个。
这类人,老邓在今天之前就只见过一个,那丫头名叫乌云格日勒,盯住目标的时候,她是真的不管你在她身上拳打脚踢。
即便是揍你,那也是开完那一枪之后的事情,而对面的敌人当中,也有一个,生死看淡的狙击手。
搞清楚了,邓久光也就没必要留在原地看下去了,抱起狙击步枪再一次鬼魅的消失在夜幕下的丛林当中。
而皮尔斯也终于在越儿的接连两枪的掩护下,冲到了汽车旁边。
说实话,此时的皮尔森在精神上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松懈,毕竟有越儿的掩护,再加上他已经冲到了汽车边上,多少松了一口气。
越儿的狙击枪是他能够绝对放心的,而这辆车经过他的改装之后,也是他能够完全相信安全的。
结果他最相信的两个点,似乎保证了他的安全,却忘了他还有李振北这个倒霉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