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啊,真好。”男人感叹了一声,有种问道:“这是谁唱的?”
“诺言。”年轻人跟男人聊了起来。
“您可能没听说过……”
男人摆摆手,憨厚地笑了笑:“俺知道,俺们都爱听他的歌。”
年轻人愣了一下,表情有些惊喜,没想到这个大叔居然也喜欢诺言,这可太难得了。
“大叔,您喜欢听他的什么歌啊?”反正候车还有时间,年轻人干脆就跟大叔聊会。
“叫什么我忘了,我给你唱一段啊。”大叔有点不好意思。
“行啊,您还会唱歌呢?”年轻人乐了。
“那可不,寻寻觅觅寻不到活着的证据,
都市的柏油路太硬踩不出足迹,
骄傲无知的现代人不知道珍惜。”
“《水手》!这歌叫水手!”年轻人笑着道。
“嗨,年纪大了容易记不住,不过歌词俺倒是能记住,俺们老喜欢这歌了。”
年轻人回忆着歌词,忽然有些沉默了。
这歌词说的就是他吧,混迹魔都,看似光鲜,却又不知道路在何方。
《回家》的歌声还在继续,唱的都是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事儿,却让大家都有些怀念起来。
“那刻着我的名字,
年老的树是否依然茁壮,
又会是什么颜色,
涂满那片窗外的红砖墙。”
门前刻着名字的小树,已经有些老了,窗外的颜色随着四季变换,应该又开始变白了吧。
“我很喜欢诺言的歌,他总是能把生活中那些不起眼的小事儿写进歌里。”
大叔猛点头。
“俺儿子也喜欢诺言的歌。”
年轻人:“……”
好家伙你搁这占我便宜是吧。
算了,大叔年纪也不小,确实跟他父亲差不多年纪。
“您儿子多大了?”
“十七岁了,今年就要高考咯。”
“您儿子学习肯定很好吧?”
“那必须的,他说他也想考到魔都来。”
两人攀谈着,歌声打动了越来越多人。
(本章完)